被控誣告及報假案的假記者蘇×熒,24日在曼谷法院提堂。根據當地警方調查所得,蘇女疑與男友及一女友人到泰國戒毒,但男友與女友人過從甚密,才令她與男友鬥氣,所以先後召男妓和自稱被輪姦,希望獲得男友注意,誰知卻一發不可收拾,面臨最長坐牢5年的控罪。
泰國國際刑警局副主管Pathumwong總結這宗案件時說,蘇女自小失去家庭溫暖,又誤交損友才弄到這個地步;但他強調蘇女所犯的,並不是十惡不赦的罪行。
泰國國際刑警在案發後,曾向香港國際刑警索取蘇×熒(30歲),及與她同行到泰國的一名男子(名Gary)及一名女子(名Tammy)的資料;其中發現蘇女自小失去家庭溫暖,長大後先後有三次案底,包括藏毒、偷竊、賣淫;而同行的Tammy更曾涉及在泰國販毒,被判監12年,於3年多前纔出獄。這些資料已提交法庭,希望法官在判案時可以考慮蘇的背景。
Pathumwong表示,蘇女面對兩項起訴,其一是誣告三輪車司機通百輪姦她,其二是虛報遭4名男子輪姦。蘇女曾表示自己是香港記者,但事後又說是一個網站的自由撰稿人,但相信她現在並沒有受僱於任何傳媒機構,她到泰國是另有目的。根據蘇女的表現,泰國警方有理由相信她精神有問題。事實上泰國警方曾向她要求進行精神鑑定,以便向法庭提供精神報告,但她拒絕;而警方基於人權,也沒有強迫她。
對於蘇女聲稱被輪姦的原因,警方不願作出任何估計;但據當地可靠消息透露,當中可能涉及感情糾紛。
消息稱,蘇女染有頗深的軟性毒品毒癮,與她同行的Gary原是她的男朋友,他們3人到泰國的目的,是找一個較平靜的地方戒除毒癮。但Gary到泰後移情別戀,與同行女子過從甚密,蘇女睹狀十分不滿。她不忿之下企圖借酒消愁之外,更曾召男妓企圖令男友注意,但均不得要領,故不排除有人爲挽留男友而虛報被輪姦,弄至一發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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