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期,隨着天氣越來越熱,噪聲擾民問題也日益突出。爲方便廣大羣衆,在此特公佈噪聲擾民投訴指南,居民如發現以下違規行爲可直接向相應的部門投訴。
環境噪聲:環保部門統一監管
環保部門對環境噪聲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並直接負責以下管理內容:建築施工單位違反規定: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晚(晚23點至晨6點)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建築施工單位確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施工的,必須提前向當地環保部門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工業生產活動中用固定設備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工業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在居民稠密區開辦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和排放噪聲的加工廠,所排放的噪聲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
社會噪聲:公安交管分工負責
公安部門(含交通管理部門)按分工負責社會噪聲、交通噪聲和機動車輛噪聲管理,包括以下內容: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交通道路兩側汽車噪聲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生產偶發性強烈噪聲活動;未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從家庭室內發生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
其他噪聲:市容等部門分管
城市市容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擾民馬路攤桌的清理,鐵路部門負責火車噪聲,港航監督部門和港務監督部門負責船舶噪聲,民航管理部門負責飛機噪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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