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廣東省民政廳廳長楊華維就即將施行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廣東省內的收容遣送站已開始摘牌並着手進行改造,拆除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鐵窗鐵門、拆除隔離性的鐵欄杆,站裏以前所有的監獄看守所的痕跡將全部被清除,新救助站將實行開放式管理。對於在救助過程出現的細節問題,廣東省民政廳將在民政部出臺《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實施細則》後,根據廣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不設救助站要撤收容站
根據“辦法”,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應由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需要決定設立與否。需設立的,可以在原收容遣送站基礎上進行全面改造,或重新擇地建設。對確定不設立救助站的地方,原有收容遣送站要轉業甚至撤消。廣東省民政廳楊華維廳長說,新“辦法”提出是一項臨時性社會救助措施。所以,新的救助站與原收容遣送站相比,在思想觀念、服務對象、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方法等方面有着本質區別,在硬件和軟件上都要改變。他舉例說,深圳已着手拆除收容遣送站的牌子,下一步還要拆除那些限制人身自由的鐵門鐵窗,撤消收容股、管教股、遣送股或一中隊、二中隊等象徵限制人身自由的部門和編制,還要加快所有工作人員思想的改變,以適應“辦法”。對於現有收容站而言,不僅要轉軌,更是一個破舊立新、推倒重來的過程。
現有被收容者分流安置
對於目前一些收容站內被收容人員的去留問題,楊華維說,由於前段時間非典影響,廣東省很多收容站爲避免感染,已從5月初停止了收容工作,所以,目前在廣東58個收容站中還有收容人員不多。對於這些人員,有關部門會對他們的身份進行重新審覈和甄別,屬於救助對象的,會對他們提供相應的食宿及醫療等方面救助,不屬於救助對象的人員,將向其提供車票路費勸告其自動返回家鄉,不願回家的,將由他們自己決定去向。
進站要申請離站講自由
新的辦法強調自願原則。自願是現代社會救助制度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在新的制度下,生活無着的社會流浪乞討人員可以提出申請,經證實後救助站就應立即進行救助。這種申請是自願的,不能強迫。同時,受助對象在救助站內的人身自由是有保障的,離站是自由的,救助站不能限制。第二,講求平等,就是救助站對於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不是施捨,更不是恩賜,得到救助是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享有的基本權利。第三是無償,社會救助是政府職責,經費理應由政府負擔,不應該向受助人員收取費用,同時要實行開放式管理。
臨時性救助不會養懶漢
實行自願救助辦法後,是否會有人不願意離開救助站,從而影響對真正需要幫助人員的救助?楊華維表示,新的救助制度是臨時性的社會救助措施,應該有時間限制,受助人員不可能長時間住在救助站。這些人最終的出路是要回歸家庭,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有效結合起來,例如有法定贍養人、撫養人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應通知其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接回,由家屬擔負起贍養、撫養職責。對於無法查清法定贍養人、撫養人和戶籍所在地的,由救助站所在地政府安置;對於回到戶籍所在地但無家可歸的,由戶籍所在地政府安置。
如何明確“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範圍?民政部正在論證。總的原則是確保應該受到救助的人員一定要獲得救助。這些人應該是在城市裏因生活無着而流浪乞討的人員,不應包括以流浪乞討作爲生活方式,甚至作爲其生財之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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