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在人民銀行發佈的通知中要求,銀行貸款應重點支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購買能力的住宅項目,對大戶型、大面積、高檔商品房、別墅等項目應適當限制。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商業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商業銀行適當提高貸款利率。這對購房人和銀行會有什麼影響呢?
交通銀行天津分行有關負責人認爲,這個通知中包括保護購房人利益的條款,例如以往人們購買期房是在許多月後才能入住,而發放貸款後就必須爲此承擔貸款利息,而現在規定銀行不能給期房發放貸款,這就節省了購房者購買期房多支付的利息。不過,對於提高第二套房以及高檔商品房的貸款利率,銀行內部控制系統可能短期內無法進行調整,仍按照原有的固定利率水平來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信貸系統的調整還需要時間,因此,短期內對貸款人影響不大。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銀行管理人士指出,從天津情況看,房地產還沒有出現類似我國部分地區的“過熱現象”。天津高檔商品房數量在市場上不佔主要比例。不過在審覈貸款發放上,如何具體規定其屬於“高檔房屋”還有一定難度,是單價爲5000元還是6000元,管理部門還沒有明確的規定,銀行也不好把握。此外,人們如果從一家銀行已經貸款購買了一套住房,在另一家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在他沒有發生惡意不還款的情況下(例如沒被多家銀行列入“黑名單”),由於還沒有建立完整的個人徵信系統,銀行就無法知道他購買了幾套住房。
由於天津各家商業銀行還未從總行獲得具體的操作規定,目前仍在與當地管理部門處於協調溝通階段,人們對銀行門檻如何設定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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