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進行宣判。宣判大會後,一批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與以往不同的是,全疆首座室內刑場投入使用,並且首次採用注射死刑的執行方式進行。
公判大會上,依法對鄧冠威等12案19名販毒、殺人、搶劫的被告進行一審判決,對馬繼軍等5案7名被告進行終審判決。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鄧冠威、曾健祥結夥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4086克,其行爲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一審判決鄧冠威、曾健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認爲,罪犯馬繼軍、楊振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使用暴力入戶搶劫,殺死兩人,輕傷一人,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終審判決依法覈准以搶劫罪判處罪犯馬繼軍、楊振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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