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啞語“作伴”
26日上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判會廳裏,舉行了一場特殊的審判會,因爲要宣判的一毒品犯罪團伙5人都是啞巴。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特別請來了南昌市啓音學校兩位聾啞老師黃濤和周風香。周老師站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堅旁邊,打着啞語手勢,而黃老師則站在5名聾啞毒販面當翻譯,讓現場緊張沉悶的氣氛增添了“色彩”。
伴着陳副院長莊嚴的宣判:被告人左培寬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人蘇芙蓉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5名罪犯低下了頭。啞語老師告訴記者,他們均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聾啞團伙南昌落網
2002年10月初,周桂妹、王守應、左培寬與鄒潦平等人通過手機短信進行毒品交易。不久,王守應在南昌找到一個買主。10月13日晚,左培寬與其妻蘇芙蓉在自己家中將500克海洛因分裝成50小袋(每袋10克)。10月14日下午,二人攜帶500克海洛因乘長途汽車從蚌埠到達南昌市,入住在九九隆大酒店704號房間。10月15日上午10時許,周桂妹與王守應來到九九隆大酒店704號房,與左培寬面談毒品交易之事。15日上午12時許,左培寬、蘇芙蓉、周桂妹、王守應四人與趕來接毒品的胡建南及鄒潦平接上頭,此時,公安人員立即上前將他們抓獲,並繳獲了胡建南紙袋裏的海洛因以及左培寬、蘇芙蓉提包裏的11萬餘元人民幣。
法院裁決主犯死緩
2003年6月6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5名聾啞販毒者進行了判決:被告人左培寬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告人蘇芙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周桂妹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鄒潦平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王守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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