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京城首例涉及性騷擾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不公開開庭審理。記者瞭解到,此案被告焦先生把收集的部分媒體報道作爲證據提交法庭,以反訴雷蔓侵犯其名譽權。
與第一次開庭時相同,今天的庭審仍吸引了大批記者,但大家只能圍在法庭之外“獵取”新聞。從第一次開庭至今,此案已多次發生新聞事件,並引起公衆關注。在第一次開庭之前,雷蔓曾申請法官迴避,海淀法院接受了申請,並由民一庭副庭長出任審判長,但在第二次開庭之前,雷蔓又提請法官迴避,被海淀法院駁回申請。據瞭解,如果案件當事人的申請被接受,將由更高級別的法官來審理,因此雷蔓的此次申請實際上是讓法院院級領導來出任審判長。
二次開庭之前,焦先生與雷蔓原來的6名同事通過新浪網發表看法,他們認爲焦先生並無性騷擾行爲,也沒有阻礙雷蔓找工作的能力。新浪網公開發表他們的意見後,雷蔓給記者發來電子郵件,稱其已就這6名同事在新浪的言論向海澱分局報警,她認爲這些同事是迫於壓力,通過新浪網擾亂視聽。
今天開庭之前,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據瞭解,雷蔓的證據有80多份,其中大部分是錄音。而焦先生的代理律師趙永煊告訴記者,他們收集了幾份媒體相關報道作爲反訴證據,以證明雷蔓向媒體散佈了不實言論,並對其聲譽構成實際侵害。焦先生反訴要求雷蔓賠禮道歉,爲他恢復名譽,另外賠償精神損失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