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國際禁毒日:“遠離毒品 關愛未來”
近日,江門中院對一個主要由女性罪犯組成的販毒團伙案作出一審宣判:依法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
據悉,去年10月間,綽號“老夫人”的李某從昆明市購回或從中山市取回毒品海洛因後,大肆販賣給張某等人轉賣。同時,李某還僱請了李某某(女)爲其進行零售毒品海洛因並租曾某摩托車搭載其進行販毒活動。
法院經審理認爲,李某共販賣毒品海洛因723.3克;張某共販賣毒品海洛因67.5克;李某某協助零售販賣毒品;曾某兩次爲李某販賣毒品提供交通便利,均應依法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