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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人犯罪團伙先後在深圳某連鎖超市的寶安、龍崗兩家分店置放3枚定時炸彈,索要10萬元現金。深圳寶安警方經過縝密部署,經過排查了2000多個線索後,僅用60小時就成功偵破這起利用炸彈進行勒索的案件。
雷管引燃幸未爆炸
2003年6月24日中午11時40分許,深圳某連鎖超市寶安區沙井分店三樓的餅乾櫃檯發生爆炸。接報後,當地警方火速趕到現場,一面疏散商場內的顧客,一面進行勘察和偵查工作。經勘察,歹徒放置在餅乾櫃檯的爆炸物品僅引燃了雷管,炸藥並未引爆。警方在商場的另一個儲物櫃內發現了一封恐嚇信,信中揚言已經在某超市的多家分店內放置了定時炸彈,該超市如果不拿出10萬元,商場內炸彈就會引爆。很快,深圳龍崗警方又在該連鎖超市龍崗分店內發現另外2枚炸彈,併成功排爆。經過初步分析,警方認定這兩起置放炸彈案件系同一夥犯罪人員所爲。
想發財超市放炸彈
該惡性爆炸勒索案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深圳警方成立了“6·24”專案組。根據初步掌握的線索,專案組輾轉於深圳、東莞、珠海等地區,走訪羣衆近3000餘人次,在對2000餘個線索逐一分析排查後,將偵查目標鎖定在王某等6個貴州籍無業人員身上。
據查,今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從其家鄉貴州省羅旬縣沐陽關石場買了炸藥、雷管,與班某密謀前來廣東實施爆炸勒索。3月初,兩人在珠海金鼎鎮下柵村一出租屋內自制了2枚定時炸彈。6月15日,王某在東莞塘廈鎮128工業區串通同鄉蒙某。6月22日,王某、班某、蒙某又糾集了3名同鄉,並把勒索的目標瞄準了深圳某連鎖超市。次日,這夥人在某超市龍崗分店和沙井分店踩點後,作了仔細分工。蒙某被指定到龍崗分店放置2枚炸彈,班某被派到沙井分店放置1枚炸彈和勒索信,王某負責起草勒索信,撥打勒索電話。
60小時疑犯落網
6月26日,專案組分赴東莞、珠海抓捕犯罪嫌疑人。當晚19時30分,專案組在珠海市金鼎鎮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班某抓獲。零時左右,東莞傳來好消息,暫住在東莞塘廈鎮128工業區的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順利落網。經連夜突審,6人對在連鎖超市兩分店實施爆炸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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