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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線電視收費從7月1日起漲價50%,由原來的每月12元漲至18元。本報接到一些讀者打來電話詢問漲價緣由,有的讀者提出此次有線電視漲價爲什麼不像水費漲價一樣舉行價格聽證。
有線電視漲價引來不滿
爲什麼要漲價,什麼理由?家住海淀區華清家園的張先生表示不明白:“不是付不起,而是不明白。”
“服務升級了嗎?圖像清晰了嗎?前一段時間,孩子的學校讓收看空中課堂,可是圖像就不清楚。現在中央臺的質量還行,其他好幾個臺不清楚。聽證了嗎?沒有!這算不算是企業行爲?”
一位網友在新浪網上留言:北京的用戶收看頻道從現在的20多個臺增加到了50多個臺,但就我個人而言,我尚沒有收到50多個臺,而且有些高頻段的臺(如新聞臺)收看效果非常不好。
歌華有線收取的費用名目是收看維護費,迄今爲止,對於這個“維護”一詞的概念我仍舊不很清楚。“維護”是指維護其歌華所擁有的設備,還是維護老百姓家中收看的效果?這兩者看似因果關係,維護了設備就等於擁有好的收視效果,但是在現實中的情況,如果是我沒有好的收視效果,那你是不是就沒有維護好設備呢?既然你沒有維護好設備那就不應該漲錢。那你又說你維護了設備,可是我爲什麼沒有好的收視效果呢?既然用戶沒有好的收視效果,那你就更不該漲錢。那麼這個維護費是不是也應該論質論價呢?如果只管收錢不管收看效果,那這樣的維護,百姓是不需要的。
也有的市民提出,有線電視不僅收費,而且還大量插播廣告,如此收益,爲何還要漲價?
還有的市民建議,歌華能否利用分頻道管理,實行定量收費。國外的有線電視大多是按頻道收費。
記者採訪
帶着市民的意見和疑問,記者對有關部門進行了採訪,結果頗費周折。
當記者問及有線電視漲價一事爲什麼沒有經過價格聽證會時,北京市物價局新聞發言人趙鶴衝回答說:“《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是經市政府、國家計委審批的,有線電視漲價不在這個目錄內,可以不需要聽證。”再問爲什麼漲價,他表示,“這件事由市委宣傳部統一安排宣傳,你應該與市委宣傳部聯繫。”
記者隨後打電話給市委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稱:“有線電視漲價是由市政府及市長辦公室批准的,宣傳部只管宣傳不管物價,還應找物價局。”同時,他還告訴了記者市政府值班室的電話,但值班室的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應和相關主管部門聯繫。
記者又打電話到歌華有線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當時接電話的一名男士表示,公司即將召開新聞發佈會,組織新聞媒體參加,現在暫不接受記者的採訪。記者說,作爲一名普通有線電視用戶,也應該有權知道其漲價原因,於是他告訴記者可打電話到諮詢臺諮詢。
據諮詢臺工作人員介紹,歌華公司原來是以微波方式來傳送信號的,用戶只能收到12套節目。從2001年起公司改爲光纜傳送信號,用戶則可以收到50多套節目。經過2年試行,效果不錯。和微波傳送相比,光纜傳送方式、服務質量、信號質量都有很大改善,但由於成本大幅度提高,所以收費也相應有所增加。她說,歌華公司曾做過調查,雖然現在每月收取的費用有所增加,但所收費用卻只佔居民總收入的0.58%,比起1996年的0.68%,用於有線電視的費用比例還有所下降,因此,居民應該是能承受得起的。
當記者談及有線電視廣告收入較高,爲何還要增加用戶的費用時,該工作人員說,廣告都是由各有線電視臺的主管部門負責,其收入也都爲他們所有,與歌華無關。歌華公司所做的只是保證電視臺的信號質量以及對用戶的有線電視網絡進行維護。歌華所增收的費用也是爲了保證北京有線電視網絡的正常運營和穩定發展,使有線電視用戶能看到更多更好的電視。
該不該公開聽證
讓記者和市民不能理解的是,對於漲價原因的採訪,爲何如此不易?漲價之前,爲什麼不徵求廣大用戶的意見或給他們一個解釋?
法學博士黃曉認爲,根據我國《價格法》的有關規定:在確定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時,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主持。有線電視也是典型的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業,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又有很強的壟斷性。不能讓壟斷企業自行定價,應該呼籲把它列爲價格聽證的範疇,列入《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
部分城市有線電視收費標準
(每戶每月)
天津:10元上海:13元
重慶:12元廣州:17元
長沙:16.5元成都:10元
石家莊:9元杭州:14元
南京:13元武漢:10元
鄭州:10元西安:10元
濟南:13元瀋陽: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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