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司法建議函”給人的印象歷來都是莊重、嚴肅,板着面孔指導單位堵塞漏洞避免犯罪分子鑽空子。然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出的一封“司法建議函”內容卻十分特殊———幫助身殘志堅的無臂原告許國慶找工作。
-高壓電擊掉許國慶左臂
今年37歲的許國慶相貌清俊,身材瘦削,只可惜缺少了左臂。原來,在他11歲那年,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到他的身上。許國慶家原住在本市海淀區復興路某機關大院裏。1977年10月19日下午3點多,許國慶和同學一起在院子裏玩時不幸發生了。他手裏拿的鐵棍撞上了印刷廠的供電變壓器,高壓電一下擊中了許國慶,一瞬間他變成了“左臂齊肩截肢,右手功能不能完全恢復,右大腿股直肌切除”的殘疾人。
-第一次訴訟獲賠25000元
事故發生後,當事方承擔了治療費用,作出了善後處理,每月給許國慶生活費20元。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20元的生活費已遠遠不能夠維持生計。許國慶於1986年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生活補助費,賠償安裝假肢的費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賠償許國慶假肢費、生活補助費共計25000元,許國慶今後的醫療、安裝假肢費和生活費自行負擔。
-殘疾青年拿下學士學位
雖然身體殘疾了,可許國慶沒有因此頹廢,他身殘志不殘,克服了常人難以想象的困難,頑強地學習和生活。1985年,他考上了北京商學院管理系,1989年獲得商業企業管理專業本科經濟學學士學位,1997年他又取得了商業營銷中級職稱。但由於身體殘疾,畢業至今十多年,許國慶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30多歲的人了還要靠父母養活,他的心裏非常痛苦。
-舊傷引起身體繼發脊柱側彎
許國慶父母的退休金都不高,還要負擔他的生活和醫藥費。這些年來,許國慶從沒有安裝過正規假肢。有一年,媽媽給他買了一個廉價的塑料假肢,假肢戴上後除了又硬、又沉的觸感之外,沒有任何協助殘疾人活動的功能,國慶衝動地把塑料假肢扔在地上,他渴望能夠安裝一個有活動功能的,能夠真正當胳膊使用的假肢,但安裝一個正規假肢要3萬元,他家裏根本負擔不起。安上一個正規的假肢成了許國慶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1998年6月,由於舊傷導致脊柱側彎,壓迫了神經,許國慶的病情加重了。
-殘疾青年第二次走上法庭
由於舊傷引起了新病情,許國慶再次提起賠償訴訟,要求中國鐵道建設總公司給他安裝假肢、賠償損失、安排工作。一審、二審法院以曾經就同一事實向法院起訴並作出過處理爲由,作出駁回許國慶起訴的裁定。許國慶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一中院審監庭的承辦法官經過詢問骨科專家和法醫,初步判定“繼發脊柱側彎”很可能是舊傷引起的。但這個事實要讓法院確認,並以此爲由作出相應的判決,還要經過漫長、繁瑣的訴訟程序。
-“司法建議函”幫原告找工作
爲了幫助許國慶儘快走出困境,承辦該案的魯連印法官決定嘗試做雙方的調解工作。今年4月份和5月份正是北京非典疫情最嚴重的時候,魯連印法官仍然多次約見雙方當事人,經過大量的工作,中鐵建答應基於道義上的考慮,給許國慶安裝假肢並一次性給予經濟補償人民幣12萬元。
假肢和經濟補償總算有了着落,然而,許國慶心裏仍然難以釋懷,對他來說,能夠像正常人一樣找到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比給予經濟上的援助更爲重要。瞭解到許國慶的心願,魯連印法官決定給中鐵建發一份“司法建議函”,爲這個自強不息的殘疾人尋求一個真正自立的機會。
在這封情真意切的“司法建議函”中,魯連印法官誠懇地希望中鐵建公司給許國慶安排一個適當的工作崗位。魯法官說,他要讓嚴肅、莊重的“司法建議函”充當一次溫馨的愛心使者,幫助當事人許國慶了卻他的心願。魯法官所做的這一切,也深深地打動了中鐵建的領導,他們明確表示,一定想辦法爲許國慶安排一份適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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