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身份證有六大變化:融入IC卡技術、防僞性能提高、發放範圍擴大、存儲信息增多、有效期重確定、辦證時間縮短。
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居民將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