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律師這一個月來,已經接到十來個離婚女人的電話,都是要向他“預訂”離婚男人。他說,這在圈內已不是新鮮事,他的幾個同行也都接到類似的電話。
委屈的李女士
幾經周折,記者終於聯繫到李女士,她曾給鄭律師打過“預訂電話”。今年32歲的李女士,兩年前離了婚。她辭了工作,一個人在郊區開了一家小飯店,帶着一個5歲的女兒,每天來回奔波,生活過得很艱辛。她說,這樣的生活很委屈,她想找一個肩膀依靠。
李女士嘆了口氣說,像她這樣的年紀和經歷,找個未婚男子已經不大可能。相反,離婚男人比較實在,又有現成經濟條件,加上雙方經歷相當,比較容易溝通。“我就想要一個有工作、有房子、實實在在的男人,讓人有穩定感。”
鄭律師曾幫李女士打離婚官司,幫她爭回了女兒的撫養權,所以李女士非常信任他。“我想,律師經常幫人打離婚官司,接觸到的離婚男人也多,我就自然而然地想向他諮詢。”
離異女人盯牢離婚男人
像李女士這樣的,在杭城並不是少數。記者從杭城其他幾個律師事務所瞭解到,往往在辦理一起新的離婚案時,馬上就會有數十位不同社會階層的離異女士找過來,要求告知“正待離婚”男性當事人的情況,其急迫心情可見一斑。爲何離婚男人如此緊俏?一直關注女性問題的上海社科院婦女研究中心副主任、社會學家徐安琪認爲,再婚既可改善經濟狀況,同時也是結束寂寞與孤立狀態的一種有效途徑,是解決單身女性許多問題的一貫方法。相對來說,離婚女性在選擇再婚伴侶時,標準較初婚時更爲現實,大都是爲了實現感情因素以外的某種目的。徐安琪說,離婚女性的急迫心情,反射出一個社會現象:再婚對離婚女人來說,沒有多少優勢可言,而離婚男人除了更加成熟外,還能夠更致力於維繫婚姻,並有相當的經濟基礎,能爲未來的生活提供保障,所以形成了離婚男人“供不應求”的局面。
也曾讓律師幫忙做“紅娘”的陳女士,顯得很興奮,她託律師幫忙是純屬偶然。當時,律師隨口說起手頭正處理的一個離婚案,她當即就向律師提出,想和對方認識。在徵得對方同意後,律師把對方情況告訴了她。陳女士鼓起勇氣,“主動出擊”,兩人因此正在發展中。她建議,杭州的律師應該一起來開發這項業務。
對於兼職做“紅娘”,鄭律師分析認爲,向律師預訂丈夫的單身女人,一般爲30—40歲之間的離異女性,社會階層不等,經濟條件處於中等水平。鄭律師說,律師對離婚雙方的情況最爲了解,包括離婚原因和經濟條件等,成爲許多離婚女人的“紅娘”首選,也是很自然的事。
但還是有人對此心存困惑,律師做“紅娘”會不會侵犯隱私?省直律協會鄭會長認爲,在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後,律師可酌情向對方提供雙方情況,這不屬於泄露隱私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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