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時,武漢市中院開庭審理武漢市水務局原副局長顏二繭涉嫌受賄一案。
檢方指控: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顏在擔任武漢市政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期間,利用分管下屬的市政建設監理公司、並負責該公司改制工作的便利,先後八次收受該公司經理張守剛等人賄賂共計15.5萬元。案發後,顏退出全部贓款。
法庭上,年僅39歲的顏對檢方的指控基本不持異議。他眼圈發紅,流淚陳述:非常懊悔,拿了不該拿的錢。
身爲武漢市市政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的顏二繭,在武漢排漬工程、污水治理等方面曾有出色表現,其辯護律師也爲其誤入歧途表示遺憾。
上午10時30分,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行賄人道破天機:搞掂“顏局長”——顏二繭受賄案庭審側記
楚天都市報記者餘皓通訊員曉亮魏號國
昨日的庭審中,公訴人指控,顏二繭在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擔任原武漢市市政建設管理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局企業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先後8次接受下屬單位市政監理公司經理張守剛等人賄賂共計15.5萬元。
少則五千多則八萬顏二繭心安理得收“紅包”
在法庭辯論階段,顏二繭辯稱,這是他人逢年過節送的紅包。面對公訴人的質疑,顏試圖佐證:“2001年4月收的1萬元,是爲了過五一;2000年9月,收到的1萬元是爲了過十一……”
“2001年6月,你收的8萬元,那是什麼節?”審判長問。
“是!我有兩筆受賄不是逢年過節收的”顏二繭低下頭,喃喃自語。
“少者5000元,多者8萬,這早已超過了紅包的範疇。張守剛爲何要送你錢?”
顏二繭說:“張守剛8次送錢,也沒說具體原因,”。停頓了一會後,顏又緩緩地說道:“我給他們介紹了工程,開拓了市場,這是他們爲了感謝我送的酬勞費,當時我認爲是可以收的。”
不拿心不甘,拿了心不安。顏二繭自述了接收8萬元的經過和心態:“那是2001年6月的一天中午,張守剛敲我辦公室的門,我將門拉開後,張掏出一黃色檔案袋放在桌上說‘感謝你多年來的支持’,沒說幾句話就走了。晚上我回家後打開一看才知道是8萬元現金,妻子問怎麼辦?我說,你不管,這錢是可以拿的。當時認爲這錢數額太大,是有問題,心裏害怕,不知如何處理,遂放在家裏約1年,才存入銀行。其間,小孩考上重點中學,我將其中9000元交了贊助費。”
公訴人:“正是因爲你認爲拿這些錢心安理得,才一次又一次接受了張守剛的賄賂,這是權錢交易的必然結果。”
顏二繭無言以對。
“我就是要用數額大的錢,把顏局長搞掂”
張守剛爲什麼三番五次給顏二繭送錢?
原來,2001年6月前後,監理公司面臨着改制。顏二繭任市政管理局改制小組副組長,具體分管監理公司的改制工作。
按照張守剛的想法,在市政監理公司國有資產覈算和評估中,應儘可能把國有資產做小,花少量的錢買斷。爲了達到目的,張守剛急欲尋求顏二繭的支持和幫助。
張守剛在證言中說:“2000年4月,我送第一筆錢1萬元給顏二繭,爲何要送錢給他?顏是分管的領導,下級單位肯定是要招呼的……送錢拉近了與顏的關係,得到他對改制的支持。改制曾一度停滯不前,顏是直接領導,如果顏不同意改制方案,將前功盡棄,我就是要用數額大的錢(指2001年6月,一次給了顏8萬元)把顏局長搞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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