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今天開始,天津農藥檢定所、公安、工商等部門聯手採取措施封殺“毒鼠強”,由國家農業部指定的執法單位“天津市農藥檢定所”今起公佈舉報電話28031885,如果您發現誰在製售“毒鼠強”等劇毒鼠藥,請立即打電話投訴。此外,天津要求“毒鼠強”的製售單位或個人,要在1個月的期限內主動上繳相關物品,否則一經查出,將從嚴處罰。
誤食“毒鼠強”無藥可救
“毒鼠強”是劇毒鼠藥,到目前爲止這種劇毒鼠藥尚沒有解藥,一旦人畜誤食,將沒藥可救,服用過“毒鼠強”的鼠類還會對人畜造成二次中毒。由於“毒鼠強”等劇毒鼠藥容易被不法人員利用投毒,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給社會造成的危害十分巨大,因此天津決定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到年底前全面徹底地封殺“毒鼠強”。
據市農藥檢定所胡敏所長介紹,列入這次封殺範圍的劇毒鼠藥名稱包括:毒鼠強(四亞甲基二碸四胺)、氟乙酰胺、氟乙酸鈉、毒鼠硅、甘氟、三步倒、聞到死。天津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和使用“毒鼠強”等劇毒鼠藥。
排查“毒鼠強”採取“追溯制”
由市農藥檢定所牽頭,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愛衛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各部門配合,今起將在全市範圍內,全面覈查殺鼠劑生產企業和銷售商家等。凡是發現有“毒鼠強”等劇毒鼠藥的製售者,將扣壓全部產品、商品,並對責任人處以違法金額1至10倍的罰款、拘留等處罰,觸犯刑律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次排查的一大特殊手段是採用“追溯”管理制度,即對所有查出的“毒鼠強”等劇毒鼠藥的製售者,要追查其原材料的來源,所經營商品的進貨渠道,以及銷售對象。有關方面將根據“追溯”檢查的情況,作爲處罰量刑的依據。
殺鼠劑統一標籤
從今年9月1日起,市場上銷售的殺鼠劑,都將使用統一的標籤,沒有獲得國家統一標籤的殺鼠劑品種,一律不準製售。屆時,市民看到標籤,就能放心地購買殺鼠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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