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對7月14日早晨,軌道交通1號線莘莊站至蓮花站站區段因供電設備故障致使1號線莘莊至蓮花路站3個車站區段內列車迫停62分鐘,給乘客上班帶來嚴重影響的行車大間隔事故,作出了處理決定。
經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是:
1、對線路增能後供電系統運行的複雜性預計不夠。2、處置事故的經驗不足,對故障判斷不夠果斷。3、對車輛蓄電池的老化情況沒有及時掌握。
根據這起事故社會影響的嚴重性,爲嚴格管理,嚴肅紀律,交通局和地鐵運營公司決定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在全行業進行通報批評。2、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上海地鐵運營公司董事長朱滬生、總經理周淮給予經濟處罰,各處罰12000元。3、上海地鐵運營公司對負有分管領導責任的副總經理給予經濟處罰。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總調度室、車輛分公司有關負責人通報批評,並給予經濟處罰。對總調度室當班電力調度調離正值崗位並給予經濟處罰。
“7.14”軌道交通1號線行車大間隔事故,教訓十分深刻。交通局要求全行業要抓住“7.14”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反思,全面剖析,舉一反三,狠抓管理,認真整改,落到實處。當前,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軌道交通行業要切實吸取教訓,積極完善各項安全制度。(1)以此事故爲教訓,發動幹部職工舉一反三,尋找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堵塞安全生產的漏洞,把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2)完善事故報告制度,將事故報告間隔時間由30分鐘改爲15分鐘。(3)針對列車運行間隔縮短、線路運行年限日長、客流增長較快所帶來的新情況,儘快修訂完善現有工作制度和預案。(4)對現有事故案例進行彙編,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重複性事故發生。(5)切實加強對軌道行業各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操作人員的技術、技能培訓。
2、公交、出租汽車、道路運輸和汽車維修行業都要舉一反三,突出重點,落實措施。立即開展安全大檢查,查安全責任制和措施的落實情況,查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結合高溫季節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車輛行車安全、火災事故的預防、疲勞駕駛現象的整治、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的安全管理等重點環節。對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查清原因,吸取教訓,明確整改措施,進行責任追究,嚴肅對待每一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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