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瀋陽取消暫住證制度,民政部社區建設專家顧問、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特別提到了此制度取消的社會背景:“今年,《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重新修訂,此法更名爲《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法》,這也是我們社區建設的成果。修訂後的新法提出:在城市某社區有固定住所滿三年的就可以享有社區居民的權利,比如選舉權、被選舉權,這就打破了戶籍制度對於農民工、外來人員的約束。同時,《救助管理辦法》的出臺,也體現了對於外來人員的尊重與關懷。因此,在這一背景之下,全國都在積極籌劃着暫住證取消的事宜,瀋陽的做法也是全國戶證管理髮展的趨勢。”
弊端暫住證制度導致利益問題
“暫住證的取消並不是因爲暫住證本身的問題,其弊端的根源是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利益問題。”中國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鈞副研究員表示,“暫住證和戶口的功能其實僅僅是個人身份登記,如果把暫住證和其他方面聯繫起來,可能就會導致一些問題。”
唐鈞特別指出,執行部門不能把暫住證的辦理作爲掙錢的手段。“暫住證的辦理以及管理,政府應該給予財政支持。”
“最爲關鍵的是,不能把暫住證和其他東西聯繫在一起,比如受教育的權利、接受社會保障的權利等。而把這些與暫住證聯繫在一起的種種做法說到底就是利益指使。”唐鈞副研究員說。
意義新法規破除區域限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行政法教授楊建順表示,取消暫住證,最本質的意義在於它對於法律上權利主體的明確化。“它實現了平等地對待每個國民,而破除了區域的限制,真正體現了國民價值、利益的平等化。”
夏學鑾教授更是進一步明確指出了暫住證制度的取消的三點重要意義:“首先,它保證了外來人口,主要是農民工能夠獲得城市合法居住的權利,這就促進了社會人口流動,促使人口資源在市場機制作用下全國範圍的優化組合,有利於推動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其次,暫住證制度的取消有利於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消除農村貧困人口,以加快城市化、現代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
“更爲關鍵的是,”夏學鑾教授強調,“制度的取消有助於保證外來人口的公民權。瀋陽公安部門的這一做法是公安部門邁向人文化管理和服務,從天道向人道轉變的標誌。”
管理建立系統的社區服務網絡
暫住證制度取消後,外地人口如何管理,這是此課題的關鍵所在。楊建順教授提出:“暫住證取消後,我們必須要建立一系列的跟進措施來保證戶證管理。”
楊建順教授特別指出了戶籍制度的重要作用:“戶證管理是現代國家福利發放的依據,另外,政府對於人口流動情況的掌握也是市政設施建設的重要參考。”
夏學鑾教授也表示:“在對於外地人口的管理上,更要體現出服務原則,尊重被服務對象,以助人、服務作爲工作的基本理念。就具體做法而言,可以建立系統的社區服務網絡,爲外地人口提供生活上、就業上的服務與指導。”
憂慮市場調節城市承受力
瀋陽取消暫住證後,有不少人擔心會有大批外來人口涌向城市。針對外來人口大量涌向大城市可能造成的城市承受力問題,唐鈞副研究員說:“完全可以依靠市場來調節,比如有的外來人口沒有辦法在城市生存,自然就會離開城市。國家用行政辦法來限制、調節的做法往往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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