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索引:一個是靚麗風光的電臺女記者、節目主持人,一個是十佳傑出青年,擁有上億資產的企業董事長,兩個“公衆人物”不慎擦出火花,一段“婚外情”讓他們走到一起。但“好聚”並沒有“好散”,爲了確認私生子的身份,女主持一紙訴狀告到法院,要求代兩歲的兒子“找爸爸”,這份戀情結出的苦果最後將由誰來吞下……
女主持:我已被髒水淹沒
2003年7月1日,宜興市一兩歲男童源源向宜興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父子關係,宜興某企業董事長王某成爲被告。
源源的母親袁某原是電臺女主持人,採訪時她再三強調自己不是第三者,更談不上什麼“二奶”,“如果說我是第三者,實在是太擡舉我了,現在我都不知道自己是第多少者,說不定已經是第十七八九者了。”
“當初我也知道他有妻室,但我認識他的時候他就在和妻子鬧離婚,當時他還說是爲了我,後來才知道事實根本不是這樣,但當時我聽了還挺高興的。”
朋友對小袁的評價是絕頂聰明,而小袁坦言當時確實被王某的溫柔所吸引,“有時我工作到半夜,一點多鐘打個電話給他,他立即就會開車趕來。我們兩經常出差,有時我去山東,他去河北,但他都能抽空和我會合。”在小袁家中,記者看到了一本相冊,裏面都是兩人熱戀時的留影,有四川的、浙江的,還有在上海金貿大廈客房裏自拍的照片,這些照片如今都已成了證明兩人特殊關係的的證據。
小袁說一切只怪自己太自信了,“我在廣電局都號稱‘小富婆’,根本不在乎他的錢,無論從學識、能力、個人修養還是家庭背景等各個方面我都適合做他的妻子。”
然而慢慢的,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王某對袁並非一心一意,她感到心灰意冷。“儘管事業上我已經做到過很高的職位和成績,但女人畢竟還是女人,事業上再成功也沒什麼意思。當時我就是拼命賺錢、瘋狂購物,一個意大利佳蓮娜新款皮包就是2000多元。”
就在小袁決心放手時,她發現自己又一次懷孕了:“說實話我當時根本沒想過要把孩子生下來,但一方面我已經爲他打過一次胎,另一方面他一直不肯承認這個孩子是他的,如果打掉了,就連自己都說不清了。”
由於是未婚生育,宜興計生部門和單位幾次三番找到袁某做工作,爲了不“連累”單位,她主動辭了職。“我如今已經被髒水淹沒了,我所受的苦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
懷孕期間,小袁曾經兩次送醫院急救,宜興市人民醫院一位陸醫生至今還記憶尤新:“當時她怎麼都不願意接受治療,看上去是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一個女孩子到這份上真是夠慘的。看的出她是個挺有個性的人,幹嗎要在一棵歪脖子樹上吊死呢!”
說到最後決定打官司,小袁說首先是爲了孩子:“如果不打官司,源源就上不了戶口,以後都沒法上幼兒園。”其次,她不否認是爲了自己出口“氣”,她說打官司只有一個訴訟要求,那就是確認父子關係,小孩撫養費的要求都隻字未提。
在小袁家,記者見到了出生8個多月的源源,小男孩笑起來兩個淺淺的酒窩,跟同齡的孩子不一樣,源源基本不哭,逢人便笑,在小區里人緣很好,屬於人見人愛型的,誰見了都想抱一抱。
小袁告訴記者,她教了兒子無數遍喊“媽媽”,但源源就是說不來,可就在前兩天源源無意間就喊起了“爸,爸”,真是讓她哭笑不得。
企業家:就當這孩子是我的好了
作爲被告,“十佳傑出青年”王某會承認與袁某的這段“感情”嗎?他是否認爲源源是他的兒子嗎?
記者與這位企業家有了以下這段對話。
記:對於目前你跟女記者的傳聞,你覺得有必要出面澄清嗎?
王:無所謂,我覺得是件好事,有人說喜歡我,那不是好事嗎?雖然會帶來煩惱,但說明我還是有優點的,我爲什麼要申明自己沒有喜歡過她,這是無聊的申明。
記:是不是有錢人都會自然而然惹上類似的事情?
王:沒錢的人也一樣,只不過沒曝光而已。就象所有人身上都有疤,只不過有些人被扒光了所以大家都看到了。她可以發表她自己的觀點,但她沒有誹謗的權利。
記:你會不會也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衛自己的權利?
王:暫時還沒想過。
記:那孩子呢?孩子對你會有影響嗎?
王:孩子無所謂,我多養一個孩子也沒什麼關係。
記:你的意思是不管孩子是不是你的?
王:有小孩叫我爸爸那不好嗎?我們宜興有句話叫“財來運來,老婆帶着孩子來”,既然人家都說這孩子是我的,那就當我的好了,即使路邊沒人要的孩子我也可以撿來養。
記:你認爲自己是個敢做敢當的人嗎?
王:現在不是敢做敢當,是沒做也要當。
記:那你認爲她這樣做的目的是爲了錢嗎?
王:不能這麼說,只能說有些人要努力去賺10萬元的話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長,但有些人騙10萬元的可能只需一天,而如果搶10萬元的話那隻要一分鐘。
記:是不是當初的愛會轉化爲現在的恨?
王:我沒法左右別人的想法,我覺得感情的事不能在一起了就不要在一起,反正我已經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事,如果她還不滿意的話,那我也沒辦法。
交談中,王某坦言自己是個思想“前衛”的人,他有這樣一段經典的話:女人好比“魚”,白魚有白魚的好,桂魚有桂魚的好,但無論多好的魚,在沒有十足的把握之前千萬別去吃,否則很可能被魚刺卡住。
法律界人士:私生子的權利應當維護
到底源源能否找到自己的親生父親,這場官司最後會以何種結果告終?法律界人士對此也是衆說紛紜。
無錫金匱律師事務所陸俊律師認爲,對此類案子,首先女方必須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她與被告之間存在一定的性關係或是曾經同居過,只有在此基礎上,如果被告不承認孩子的血緣關係,法院纔可以要求進行親子鑑定,到時誰是誰非自然水落石出。
但另有法律界人士認爲,法院沒有強制被告進行親子鑑定的權利,因此如果被告不願意做此鑑定的話,法院也只能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他們認爲法律不能助長這種風氣的形成,不然豈不是會有越來越多的“二奶”帶着孩子上法院要求做鑑定。
對此,婚姻法專家邱鷺鳳教授表示,孩子是無辜的,法律不保護第三者、或是二奶的權利,但私生子的權利應當維護,因此這場官司要求確認的不是男女兩人之間的關係,而是父子之間的血緣關係。如果被告拒絕進行親子鑑定的話,那他就要承擔舉證的責任,證明孩子不是他的,一旦他拿不出證據,那法院也可以由此推定原告與被告的父子關係,儘管目前這種推定還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記者瞭解到,就在去年上海也出現了一私生子要求確認身份的案例,在經過一系列取證後,最終私生子獲得了他該有的名分。
專家指出,儘管源源的訴訟要求中沒有撫養請求,但一旦父子關係確認後,王某必然要承擔起源源的撫養義務,同時源源還將擁有和婚生子女一樣的繼承權。另外,如果王某的妻子追究起來的話,還可能涉及重婚罪。
事實上,計生部門對本案也相當“關注”,據宜興市計劃生育局有關人士介紹,袁袁出生之前沒有獲得準生證,他們需依法對王某和袁某實施處罰。可是,對非計劃生育對象實施處罰必須徵得處罰對象認可。假如王某不認可是袁袁的生身父親,他們還很難對其實施處罰,因此他們也在等法院的最後裁定。
宜興市法院承辦這個案件的法官姚旭斌告訴記者,目前應訴通知書已經能夠送達到王某手中,但這個案件至少有1個月的舉證期,何時開庭還不清楚。這是宜興市法院首次受理此種案件,因爲涉及隱私,目前該案還有許多不確定因素。
源源到底能否找到親爸爸,還將做繼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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