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被前男友強行索愛又索錢,還被強行剪去頭髮。在石橋鋪某酒店打工的王麗(化名)有家難回,28日,她走進重慶晨報熱線室向記者訴苦。
男友找來
1998年,家住黃桷坪鐵路5村的王麗在廣州打工時認識了男青年李汪非(化名)。不久兩人同居,並生下了一個小孩。李脾氣不好,對王動不動就拳腳相向。去年,王麗和李汪非分手回到重慶。
今年7月10日,李汪非突然來到重慶,找到了王麗並提出複合,要求住在王麗家。猶豫再三後,王麗無奈地答應了。
狂剪頭髮
王麗稱,李汪非安頓下來後,一刻也沒清靜過,常常向她要錢。王麗在酒店的工作薪水不高,要維持兩個人的生計很困難。王麗要求李汪非離開,李稱如果要離開,王麗必須拿出300元和一部手機。
26日,王麗回到住處後,又因爲錢的問題與其抓扯。李拿出剪刀,按住王的頭一陣狂剪,並惡喊:“沒錢,我就讓你出不了門。”第二天,趁李不注意,王麗逃出家門,住在了女友家。
昨日,頭髮已經被毀得不成樣子的王麗沒敢去上班,更不敢回家。記者面前的王麗一臉無奈,儘管掩飾着自己的頭髮,但她身上多處的青紫瘢痕和菸頭燙傷仍清晰可辨。
律師說法
據靜升律師事務所嶽敬華律師介紹,根據最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李汪非和王麗曾經存在過非法同居的行爲,但這並不屬於事實婚煙。也就是說,李汪非賴在王麗家不走並向王麗要的做法純屬無理取鬧,王麗拒絕李的要求是完全合乎情理的。而李強行剪去王的頭髮,已對王造成了侮辱,並侵犯了王的人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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