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第一醫院院長曹洪進在“7·28”辛集煙花爆炸事故後,對事故中的傷員救治工作重視不夠,領導不力,被辛集市有關部門免職。
“7·28”辛集煙花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91人受傷,傷員分別被送往辛集市第一醫院、第二醫院等8家醫院進行救治。辛集市政府考慮到發生事故的企業承受能力有限,立即向社會公開承諾,由市政府承擔正在接受治療人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在爆炸事故發生後,辛集市第一醫院總共接收了20多名傷員,其中,一名傷員30日在從另一家醫院轉至辛集市第一醫院時,卻被要求交了800多元的押金。另外,一名郝姓女傷員曾向第一醫院報告她的同胞妹妹在爆炸中失蹤,但醫院卻沒有及時向事故搶險指揮部通報這一情況,造成人員統計上的疏漏。30日,辛集市委書記葛江河等人到第一醫院看望受傷人員時,發現了這些情況。
中共辛集市委認爲,在救死扶傷的關鍵時刻,辛集市第一醫院貫徹上級指示不力,在當地造成很壞的影響,醫院院長曹洪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中共辛集市委於7月30日晚召開常委會研究決定,建議有關部門依法免去曹洪進辛集市第一醫院院長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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