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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圖/《金陵晚報》 |
南京4家報社多名記者被毆致傷,是雙方言語不和還是另有隱情?
8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發生了一起“記者被打事件”:當天下午,《金陵晚報》女記者談潔帶着在該報實習的大二女生劉佳,與《南京晨報》女記者王晶卉一起前往江蘇省教育廳採訪,結果遭到拒絕,並被教育廳保安從二樓推搡到一樓,後被推出大門。接到彙報後趕來的單位同事和南京當地其他幾家媒體的記者在與江蘇省教育廳保安交涉時,雙方發生了更嚴重的衝突,結果4家報社的多名記者被毆致傷,其中兩人被送往醫院救治。
這起事件究竟是怎麼發生的?是雙方言語不和還是另有隱情?江蘇省教育廳爲什麼會拒絕記者採訪?日前記者專程趕赴南京進行調查。
媒體報道
4家報社記者被毆
8月1日下午3點,江蘇省教育廳二樓會議室召開了一個會議,得到消息的《金陵晚報》女記者談潔便帶着女實習生劉佳前去採訪,在教育廳她們又碰見了《南京晨報》女記者王晶卉。剛進會議室聽了幾分鐘,就有兩名保安前來“請”記者出去,兩名女記者只好帶着實習生離開會場。
當她們走到二樓樓梯口時,剛纔“請”記者出來的兩名保安見記者並沒有從他們眼前消失,便又走過來,其中一位矮胖保安向兩位記者吼道:“你們趕緊滾!怎麼還不滾!滾!”《金陵晚報》女記者談潔迴應說:“你們憑什麼態度這麼惡劣!”
話音剛落,矮胖保安一隻手掐着談潔的胳膊,另一隻手搶去她的揹包,兩指寬的牛皮包帶被他生生扯斷,順手砸到樓下。王晶卉欲上前制止,不料另一名保安拼命把她往樓下推。胖保安還一把奪走談潔手中的傘,狠命抽打她的胳膊,將她也往樓下推。
被打出門後,兩記者撥打了110報警電話。3分鐘後,寧海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那名矮胖保安李克鬆先帶回了派出所。隨後,接到電話的《金陵晚報》、《南京晨報》幾名記者趕到,聞訊趕來的還有《南京日報》、《江南時報》的攝影記者。記者們在教育廳大門外剛掏出相機準備拍照片,門內就衝出一個瘦高保安上前搶奪相機。記者們趕緊閃開,當時未造成大的衝突。
就在記者們與保安理論的時候,剛纔被帶走的李克鬆又返回了教育廳。記者們責問他爲什麼要對兩名女孩動手,李克鬆拍着胸脯說:“就打了,你能把我怎麼樣?”此時瘦保安和另一名保安又衝上來搶相機,記者們拼命護相機的同時,不知從什麼地方又衝過來十多個身穿便服的男子,對着記者就是一通猛打。《南京日報》攝影記者姚遠被幾個人摁倒在地又拖進門,他的頭撞到了教育廳的玻璃門上,門被撞個粉碎,姚遠的頭也被撞出了一個大包;此後,姚遠、《南京晨報》的攝影記者高愛平和該報兩名司機被七八個男子拖進了電梯。
40分鐘後,再次接到報警的民警趕到,4位記者和司機才得以逃生。據他們講,在電梯裏他們再次遭到毒打。51歲的高愛平當場被打得昏死過去,姚遠的胳膊和背上被生生咬了兩口。目前,他們仍在醫院觀察。而直到民警再次到達現場,教育廳沒有任何領導出來說話。
———據8月2日《金陵晚報》
記者調查
“記者被打事件”發生後,當地的南京電視臺、《金陵晚報》率先對此進行了報道,隨後《中國青年報》、香港《大公報》、新加坡《聯合早報》等海內外媒體也紛紛報道了此事,引起了各方的極大關注。但在這些報道中,對於江蘇省教育廳當時正在召開的是什麼會、爲什麼會拒絕記者採訪以及女記者最早因爲什麼跟保安起了衝突等關鍵性問題並沒有給出答案。
教育廳當時開的是什麼會女記者與保安的衝突因何而起
在南京採訪時,本報記者找到了一份事發前一天(7月31日)的《金陵晚報》,上面刊登了一篇題爲《民辦二級學院發什麼文憑?教育廳8月4日前有說法》的報道,作者即是後來被打的該報教育記者談潔。而江蘇省教育廳8月1日召開的會議主題正是“貫徹教育部《關於民辦二級學院文憑發放的有關通知》”,所以一直關注此事的談潔和《南京晨報》教育記者王晶卉得知消息後纔會趕去採訪。
8月3日下午,本報記者首先與《南京晨報》當事女記者王晶卉取得聯繫。她說:“我們到了會場後,當時教育廳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這是一個內部會議,不允許記者採訪,但因爲平常經常來教育廳,我們跟這裏的不少人都挺熟悉的,所以並沒有馬上走,而是坐在一旁想‘蹭’着聽一下。”
記者問:“除了你們之外,會場還有沒有其他記者?”王晶卉說:“有,當時正在開會現場的還有江蘇教育電視臺的記者。這也是讓我們覺得奇怪的地方,如果這個會真不允許記者採訪,爲什麼這名教育系統內的記者又在場?”
那麼女記者與保安的衝突又是因何而起?王晶卉說,被保安“請”出會場後,她和談潔、劉佳走到二樓樓梯處,“當時我們覺得就這麼走了,稿子根本沒法寫,都有些不甘心,又覺得教育廳以這樣的方式拒絕採訪有點‘過’,就在樓梯口那裏商量該怎麼辦。”“這時先前那兩名保安跟出來,見我們沒走,就大聲讓我們‘滾’,這樣的態度和言語讓人無法接受,我就說‘教育廳又不是什麼私宅,憑什麼讓我們滾’,談潔也在指責那保安的惡劣態度。”
記者問:“也就是說這件事最開始就是因爲言語上的不和引起的。”王晶卉說:“開始保安的確沒有動手。但就在言語爭執中,從會場出來一個人,對保安說‘怎麼還不把她們弄出去’,然後保安纔開始推搡並用傘打我們。”
“你能確定這個人的身份麼?”王晶卉說:“應該是教育廳的工作人員吧。”
隨後趕到的記者爲何會與保安再起衝突 已被派出所帶走的保安爲什麼又會回來
隨後,記者又與51歲的《南京晨報》攝影記者高愛平取得聯繫。在被打的幾名記者中,他的情況最嚴重,被民警發現時已昏厥了一次,並有些神志不清,至今仍在江蘇省中醫院住院觀察。
高愛平告訴記者:“我們都是接到同事的求助電話後趕到的,去了看見談潔、王晶卉、劉佳三個年輕女孩在教育廳門口掉眼淚,都覺得很氣憤,就進去找保安理論。”記者問道:“雙方是一接觸就發生了衝突麼?”高愛平否認說:“沒有。我們去只是因爲女同事被保安打了,要找對方領導解決這個問題。因爲想留下證據,所以纔會拍照片,但對方保安見我們要拍照,就上來搶相機。”按高愛平的說法,儘管當時記者和保安因爲保相機和搶相機發生了推搡,但是並沒有其他劇烈的肢體衝突。
但形勢在先前打女記者的保安李克鬆去而復返後發生了急轉直下的變化。記者瞭解到,在高愛平等人趕到教育廳之前,接到報案的南京寧海路派出所民警已經將李克鬆帶回派出所。“爲什麼派出所只帶了保安一個人?”記者向王晶卉詢問,她回答說:“當時我和談潔告訴民警,要等單位來人後再一起去派出所接受調查,所以民警就把那名保安先帶走了。”
那麼這名已經被帶走的保安爲什麼又會去而復返?記者又向南京寧海路派出所聯繫採訪,但對方拒絕回答有關此案的任何問題,要記者“取得上級同意後再來採訪”。
李克鬆返回後又與記者們發生激烈爭執,高愛平等人再次舉起相機,保安們再次試圖搶相機。“這時我清楚地聽見旁邊有人喊‘把這些打人的記者抓起來’,然後十多個身穿便服的男子就衝了上來,情況一下就變得很混亂。”高愛平告訴記者。“那你們有沒有動手?”記者問。高愛平說:“我和姚遠因爲要保護相機,根本沒能力還手,而且在那種情況下還手也是正當防衛。”
各報爲何拒絕出席教育廳情況發佈會教育廳不滿報紙“單方面、一邊倒”的報道
由於“記者被打事件”雙方身份的特殊,又涉及南京當地最有影響的幾家報紙,因此迅速引起了公衆的關注,作爲事發地的江蘇省教育廳因此面臨極大的壓力。記者在採訪時獲悉,江蘇省教育廳曾想召開一個發佈會,對此事予以說明,但這個發佈會因爲沒有一家媒體記者到場而夭折。
王晶卉告訴記者,事發時是下午4點多,在下午6點多鐘時江蘇省教育廳方面的確給她來過電話,說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希望對此事進行說明。“當時我們正在派出所做筆錄,高愛平、姚遠還在醫院檢查,一時半會兒也完不了,因此我們沒有去。”
記者又撥通了《金陵晚報》負責人的電話,但那邊一直沒有人接聽;再撥該報其他當事記者的電話,要麼關機要麼無人接聽。值得一提的是,與此事有關的四家報社中,只有《金陵晚報》在次日做了3個版的報道。該報一名同行告訴記者:“現在領導這邊也有壓力,已經囑咐相關記者不得接受其他報社的採訪。”
關於此事起因,記者還聽到了另一個“版本”的說法:近一段時間以來,南京當地報紙相繼刊發了“120萬賣出高考查分權”、教育亂收費、小升初方案亂等等,已經引起省教育廳的極度反感。8月1日的會議是研究民辦校的收費,又是一個敏感問題,所以不歡迎教育系統以外的記者們採訪,因此有人認爲“記者被打事件”是雙方積怨造成的。
8月4日,記者與江蘇省教育廳聯繫採訪時,對方工作人員否認了“積怨說”,並認爲此前報紙上的報道“單方面、一邊倒”,“非常不公正”:“因爲他們掌握着話語權,他們說了什麼讀者就會相信什麼,這種做法我們覺得很不合適。”
此事已被定性爲“一般治安糾紛”,“教育廳表示遺憾”,“報社要加強教育”
有趣的是,儘管認爲當地報紙的報道“一邊倒、不公正”,但當記者提出採訪要求時,江蘇省教育廳方面仍然予以了婉拒。教育廳辦公室洪先生說:“這件事情發生後,省裏非常重視,經過調查已經給這件事情做了初步結論。我們作爲當事單位,不方便再接受採訪。”這樣一來,記者關心的有沒有教育廳工作人員牽涉進此事、打人保安是教育廳聘用還是保安公司派來的、爲什麼在長達幾十分鐘的衝突中教育廳方面沒有制止等問題都沒有得到解答。
記者隨後從昨天的《新華日報》、《金陵晚報》等當地報紙上找到了洪先生所說的“初步結論”。這篇題爲《省教育大廈發生物業保安與部分媒體記者治安糾紛———公安機關正依法調解處理中》的報道全文如下:
“8月1日下午,在南京北京西路15號省教育大廈發生的物業保安人員與部分媒體記者糾紛一事,經公安部門初步調查認定是一起治安糾紛,目前正在依法處理中。”
“事發時,當地警方接到報警,當即趕到現場,及時予以制止,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經查,8月1日下午,幾名媒體記者到省教育大廈要求採訪一次會議,會議主辦方認爲會議內容不宜採訪,遂拒絕。大廈物業保安人員在強行要求逗留的這幾名記者離開,及阻止隨後聞訊趕來的其他幾名記者進入大廈時,發生爭執和推搡,雙方均有人員受不同程度的輕微傷。根據雙方受傷者提供的醫院診斷和調查獲取的其他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之規定,此事件屬一般治安糾紛,正在依法調解處理。”
“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對此事的妥善處理均持積極態度。省教育廳負責同志對此事的發生表示十分遺憾,提出要加強機關各部門和物業管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樹立政府部門的文明形象。有關新聞單位的負責同志表示,要進一步加強對新聞從業人員的教育。各有關方面共同表示,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解工作。”
被打記者說將起訴江蘇省教育廳南京公安局稱記者被困不構成“非法拘禁”
看到了這份“結論”,記者致電高愛平,他正在醫院輸液,此前他已經從報紙上得知了“定性”一事。
“我認爲這個結論不公平。”高愛平說,“我和姚遠、兩名司機被拖進電梯毆打後,又被關進一個房間,直到110接到報警後趕來才獲救,當時腦袋已經昏昏沉沉,被扶出來的時候路都走不穩。這上面只說是記者和物業保安之間發生糾紛,對教育廳方面的責任隻字未提。事情發生在教育廳,而且我們被關進去的也是教育廳的辦公室,衝突期間教育廳沒有一個領導前來制止,難道發生這樣的事情省教育廳方面就沒有一點責任?如果不是有人縱容、唆使,我不相信保安會那麼肆無忌憚地動粗。”
高愛平表示,他將在身體恢復後起訴江蘇省教育廳:“這個結論對我們被‘非法拘禁’40多分鐘的事也沒有提,這是讓我最想不通的,因爲這是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我一定會討個說法!”
對於這個“結論”,警方又是什麼看法呢?昨天中午,南京市公安局宣傳處馮先生告訴記者:“我們認爲這件事情就是一般治安糾紛,這也是經過調查才做出的結論。”
記者問:“被打記者認爲教育廳保安涉嫌‘非法拘禁’,但在這個結論中好像沒有涉及此事?”馮先生說:“經過調查,我們認爲對方保安的行爲並沒有構成‘非法拘禁’。當時雙方發生了矛盾,需要單位領導來了才能解決。在單位領導來之前,把人留下的做法是合適的,要是人跑了的話不就解決不了問題了麼?”
記者說:“但在留人的過程中發生了其中一名記者被打至昏厥的情況……”馮先生回答:“所以說當時雙方發生了矛盾,這就是矛盾。”
隨後記者再次致電江蘇省教育廳,希望詢問如何處理打人保安等情況,對方仍以先前同樣的理由拒絕了採訪。(本報記者曾鵬宇供圖/《金陵晚報》)
採訪手記
一方是掌握新聞資源的政府部門,一方是掌握話語權的新聞媒體,原本應該是喉舌脣齒之間的關係,爲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教育廳可能有一種強勢心態,因爲獨家佔有一些信息資源,所以可以選擇信息的發佈與否和發佈對象;媒體記者可能也有強勢心態,因爲記者的採訪權與公衆知情權緊密相關,而媒體間的激烈競爭又首先表現在對信息資源佔有的競爭上。兩種強勢心態一旦溝通不好發生碰撞,信息的佔有和傳遞一旦攙雜過多利益因素,就可能出現“記者被打事件”這樣的情況:教育廳保安在拳腳上佔了上風,卻令教育廳在媒體報道中失去“發言權”,變成了“啞巴”。
雖然此事因上級部門干預而暫時告終,但很難說雙方之間的關係能否恢復如初,而且新聞發展的形勢必定會對政府機關與媒體之間關係提出新的考驗:如果在不遠的將來,江蘇省教育廳不再擁有隸屬的新聞媒體,它該如何處理與媒體的關係?而在發生類似事件時,作爲當事方的媒體“剝奪”另一方話語傳達權力的做法,又是否妥當?
雖然目前只是假設,卻未必不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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