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夏季治安整治中,因勞累過度犧牲在工作崗位上的南通市桃園派出所副所長曹永清同志的家屬,從專程前往慰問的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宣傳處領導手中接過了15萬元撫卹補助金。據悉,這是江蘇省公安廳重新修訂的《江蘇省公安民警撫卹補助暫行辦法》自8月1日正式實施後首筆發放的撫卹補助金。
據悉,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公安民警撫卹補助暫行辦法》,自2003年8月1日後,對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根據其事蹟和貢獻,向其家屬一次性頒發撫卹補助金,其中因公犧牲的頒發10萬元;榮立一、二等功者,被評爲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全國“三八”紅旗手、江蘇省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以及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頒發15萬元;革命烈士、榮立一等功2次以上或二等功4次以上者、全國特級優秀人民警察、全國公安系統一、二級英模、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的,頒發20萬元;革命烈士並榮獲全國公安系統一、二級英模稱號者,頒發30萬元。對因公傷殘民警,根據其負傷程度和事蹟,頒發一次性康復補助金1萬元至10萬元。爲在高中以上學校就讀的因公犧牲民警子女,分別頒發2000元至8000元的一次性入學補助金。
另據瞭解,近20年來該省有200多名民警因公犧牲,2800多名民警因公負傷,近幾年,該省每年都有20名左右民警因公殉職。由於全省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和受財力制約,因公傷亡民警原有的撫卹補助標準較低,犧牲民警的撫卹標準才2萬元,與他們作出的貢獻很不相稱。
爲更好地落實從優待警政策,江蘇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在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內部挖潛,組織民警開展互幫互助等形式,盡最大努力提高公安民警撫卹補助標準。省公安廳在精減一批公務用車、大量壓縮招待費用,解決一部分基金缺口的基礎上,廳長黃明分別給全省各市公安局長寫信,希望他們關愛基層民警的工作和生活,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將從優待警措施落到實處。同時,發動全省廣大民警每人一次性交納300元,做強做大公安民警撫卹基金。目前,江蘇省公安民警撫卹補助基金已達55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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