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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經過調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向上海、湖北等省(市)下達了2003年三峽電能消納方案,預計今年三峽發電將達到61.3億千瓦時,較以前的55億千瓦時增加了6.3億。
據瞭解,這是基於三峽水電站2003年各月的實際發電量,結合各地區電力供需形勢的實際情況對方案進行的調整。方案提出,三峽電能優先供應給電力供應急需的地區。方案還列出了三峽電站今年從8月份至12月份每月的發電量:8--12月份的預計發電量分別爲7.9億、7.5億、12.5億、16.1億和17.3之千瓦時。預計從8月份開始,年內向華中電網(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送電25.5億千瓦時,向重慶市送電7.7億千瓦時,向華東電網(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送電28.1億千瓦時。
三峽總公司介紹,今年不但計劃中的4臺機組可以提前投產發電,另兩臺也可全部安裝完畢。按照開工之初的計劃,三峽左岸電廠2003年內安排投產機組爲2臺。因目前各地用電負荷上升,三峽工程蓄水提前,爲多裝機多發電創造了條件,因而提出了“保四爭六”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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