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加快實施“三步走”戰略,千方百計聚集和引進國內頂尖專家,昨日天津市政府出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特聘專家制度》。
《制度》就特聘專家的條件,引進特聘專家的基本途徑,特聘專家的職責,申報、審批程序等作了明確規定。提出,特聘專家主要從兩院院士中產生。國家級學術、技術委員會和國家級學術團體中的著名專家以及在某一學科領域被同行公認的國家級頂尖人才,也可受聘擔任特聘專家。
引進特聘專家的基本途徑主要包括5個方面:原籍天津,或有在天津學習、工作經歷的;與本市有科研、技術協作或其他項目合作關係的;在本市領辦、創辦企業的;受聘於本市用人單位擔任科技顧問或專家組成員的;其他願意爲本市服務的專家。
特聘專傢俱有以下職責:一是爲本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決策諮詢服務;二是對本市重點學科建設、重點行業發展、重點工程項目的立項、論證、評估和實施進行指導;三是爲本市高層領導舉辦專題講座;四是對本市優秀尖子人才進行重點指導和培養。
特聘專家按以下程序申報和審批:用人單位根據需要和專家本人意願,提出擬聘請專家的建議名單及相關材料,報區縣局人事(幹部)主管部門;實行歸口管理的單位,報主管系統人事(幹部)部門;各區縣或系統人事(幹部)部門,會同組織、科技等部門,對上報的人選進行審覈,經主管領導同意後,提出聘請意見,報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會同市委組織部、市科委等有關部門對建議人選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後,提出擬聘請特聘專家的意見,報市政府審批;市政府根據需要直接聘請特聘專家。《制度》還對特聘專家待遇及工作經費等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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