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爲出差,他也許永遠不會發現自己身份證的玄機;如果不是因爲被錯抓,他也許永遠不知道自己竟和一個通緝犯“同號相連”;如果不是因爲越來越頻繁的誤會,他也許還不會提出更改號碼的要求。昨天下午,這位已因身份證號而“四進宮”的張先生向記者訴說了自己的特殊遭遇。
張先生是軟件工程師,河南人,在北京一公司任職,一年中差不多有半年時間在出差。但是現在公司卻不得不作出決定,暫時中止張先生的外出計劃,而原因聽來似乎有點兒可笑:他的身份證號和一個正在通緝的在逃犯一模一樣。
2001年6月底張先生出差去長春時,他就被兩位警察請進了公安局。“在公安局裏,警方問得我一頭霧水,最後經覈實才知道他們真正要抓的通緝犯竟與我的身份證號碼一位不差。”公安機關證實,那個通緝犯的身份證也並非僞造證件,只是不能解釋爲什麼會出現重號。4個小時的調查之後,張先生自然被“無罪釋放”。
然而事情並沒有就此終止,去年7月初和7月末及2003年6月底,張先生又分別在濟南、天津和焦作三地被當地警方扣留,原因都是警方依據他所在賓館提供的身份證號,誤將他當作了那名在逃通緝犯。其中,在焦作的那次經歷他現在依然歷歷在目,因爲那次的場面非常誇張,僅到場的警察就有20餘位,而且讓他首次嚐到了手銬的滋味。最後,還是在張先生所在單位的焦作客戶的擔保下,才使其安全離開。
張先生已被屢次莫名其妙的抓捕搞得焦頭爛額,在與記者的敘述中他的情緒始終難以平靜。一方面他希望儘早結束這個身份證造成的荒唐錯誤,但另一方面他又將面對比更改身份證更加繁瑣的對於已籤房產證、公積金、保險等合同的修改。每每想到這一切,他的心情就無法輕鬆起來。
記者從公安部門瞭解到,張先生的這種身份證號相同、姓名不同的情況是可以辦理號碼變更手續的,即持相關證明到其原戶籍所在地———河南省駐馬店地區的派出所改換號碼。同時當地派出所應該向張先生出具戶口變更證明並向其鄭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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