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敬大力13日說,最高人民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部門正在積極探索預防工作的專業化、規範化建設,作爲重要措施之一,將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爭取儘快建立行賄犯罪記錄檔案,構築預防職務犯罪的“防火牆”。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13日召開的職務犯罪理論研討會上,敬大力談到了 充分利用檢察資源做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問題。他說,檢察機關要按照專業化的要求調整預防部門的職能,強化案件分析、預防對策研究、預警信息分析等職能。
敬大力說,預防工作規範化建設的基本要求是,建立科學、有效、操作性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組織協調機制、對策研究及其落實機制等。當前重點是規範發案單位個案預防、重點行業系統預防、重大工程專項預防。
他指出,建立行賄犯罪記錄檔案,旨在通過對行賄犯罪案件有關信息的掌握,防止一些誘發職務犯罪的因素進入權力運作場所,同有關部門的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合,達到減少職務犯罪發案率的效果。
另外,建立諮詢性審查制度也是下一步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專業化、規範化建設考慮和爭取的重點。在有關規章制度出臺前,從預防角度進行審查,避免發生犯罪漏洞,這是世界上一些先進國家和地區預防工作取得成效的一條經驗。政策法規出臺前檢察機關先行審查,既有利於避免誘發職務犯罪,也有利於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
新聞背景:職務犯罪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濫用職權,褻瀆職守而實施的破壞國家管理職能,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爲。
對於職務犯罪,我國檢察機關採取的是打、防並舉的方針。1998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2830人,依法查辦了一批高官。
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初步形成中國特色檢察機關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推出“三網並舉”:推動建立黨委統一領導下,檢察機關發揮職能作用,社會各有關部門參加的社會化預防職務犯罪網絡;與有關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聯繫,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系統預防網絡;與發案單位共同開展個案預防的網絡以及與經濟界、科技界、教育界、法律界等社會各界建立廣泛聯繫的多層次預防職務犯罪社會化預防網絡。
全國省級檢察院目前已全部設立了預防機構,345個市院和1730個基層檢察院設置了預防機構;2707個檢察院成立了院內的預防工作領導協調組織;全國檢察機關共有專職預防幹部5370人。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將金融證券、國企、海關、稅務、建築、工商、司法、醫藥等8個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處於重要地位,權力相對集中,職務犯罪多發的行業和領域作爲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重點,聯手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進行預防工作。目前,金融證券、國企、建築、海關等一些行業和領域的職務犯罪發案開始下降,監督制約機制得到加強,規範權力運行的規章制度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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