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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1歲的北京音樂廳原總經理錢程因被檢察機關認定多次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近日被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提起公訴。西城法院目前已對此案予以立案受理。
檢察機關查明,錢程是北京塞洛藝術品有限藝術公司總經理兼北京音樂廳總經理,北京錢程藝術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原北京錢程文化藝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檢察機關指控,錢程於1997年2月至1998年11月間,利用同時兼任北京音樂廳總經理和北京錢程文化藝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分別將部分單位在北京音樂廳舉辦音樂會的包場費共計77萬餘元(見下表),以北京錢程文化藝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的名義收取,用於支付錢程本人購買的世紀大廈B915號房款,後由北京音樂廳支付相關場次的演出費用。
公訴機關認爲,錢程身爲公司的管理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且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應依法予以懲處。目前,此案正在審理過程中。舉辦單位包場費數額
北京西單賽特商場10萬元
北京長途電話局78720元
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39.8萬元
北京市商業銀行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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