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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採暖“按面積”收費將變爲按“用熱量”收費
由建設部等八個部門7月21日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決定在東北、華北、西北及山東、河南等地區開展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試點工作。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今天在“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提出,各地要儘快選擇並確定試點城市,認真制訂改革試點方案,在今年採暖期前開展試點工作。
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的內容有四點:一是停止福利供熱,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將採暖費用由單位統包,改爲直接向供熱企業繳費採暖。二是逐步推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辦法。城鎮新建公共建築和居民住宅,必須一步到位設計安裝具有分戶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的採暖系統,並執行按用熱量分戶計量收費的新辦法。現有住房分步實施,對住宅採暖系統實施計量及溫控裝置技術改造。三是採取扶持政策,加快城鎮現有住宅節能改造和供熱採暖設施改造。四是實行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制度,引入競爭機制,深化供熱企業改革,積極培育和規範城鎮供熱市場。
據統計,截至2002年,我國城市集中供熱面積達15.6億平方米,占房屋總面積的40%左右。現行城鎮供熱體制由於是供熱採暖主體和交費主體分離,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不相適應,使供熱陷入了企業負擔不了、個人支付不起、政府管不過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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