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廣東治水速度滯後於社會發展總體進程,水利基礎設施成爲經濟發展的瓶頸;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廣東平均每年因洪澇造成的經濟損失逾100億元,而損失構成中城市與農村之比是8:2;
據測算,現在若重遇1915年大洪水災害,廣州市和北江下游地區的損失將高達490億元;
廣東省將用3-5年時間加速城市防洪、沿海堤圍、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達標步伐。
昨天(8月17日)不少媒體報道,一場暴雨之後羊城又見水浸街。水浸街並非廣州市的“專利”,在深圳、珠海等城市以及其他欠發達地區的市區、縣城,水浸街都是家常便飯。水浸街是城市防洪設施不過關的最直觀、最具體、最實在的表現形式。
廣東省提出用3-5年加速城市防洪、沿海堤圍、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達標步伐的規劃,正是根據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
水浸街就是最好的佐證。近年來廣東城市化進程加快,但不少城市防洪規劃、防洪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經濟發展越快城市防洪問題越突出。有調查表明:上世紀90年代以來,廣東平均每年因洪澇造成的損失逾100億元,而損失構成中城市與農村之比是8:2.顯然,減災效益的大頭在城市防洪。隨着城市化進程加快,人口和社會財富加速向城市集中和發展,城市建設又使城市的雨洪情勢改變,導致城市孕災環境和承災特性複雜化。有專家預言,城市化水平很快達到70%,屆時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城市(鎮),絕大部分社會財富也集中在城市圈概念的地域,城市防洪減災問題更顯緊迫。
廣東地處祖國南部低緯度地區,海岸線長達3368公里,由於受海洋性氣候等自然地理環境影響,颱風洪澇暴潮襲擊歷來是心腹大患。據史料記載相對完整的16世紀至新中國成立前的450年間,廣東省共發生洪水災害405次,可謂“十年九災”。1915年珠江流域西、北、東江同時發洪,又適逢大潮頂託,堤圍盡決,廣州水淹七晝夜,農田受淹逾68.1萬公頃,死傷10餘萬人。從公元798年至1948年的1000多年間,廣東有120年受風暴潮襲擊。1618年8月,“潮州六縣(潮安、澄海、饒平、潮陽、揭陽、惠來)海颶大作,溺萬二千五百餘人,壞民房三萬間,普寧颱風大雨,水騰涌直上,高尋丈,漲溢城門,水赤色,五日乃退”;1862年廣州“七月初一日風由澳門起,廣州河面覆舟死者以數萬計,省河撈屍8萬餘”。
經過長期努力,廣東省已建有水庫、水閘12000多座,江海堤圍總長約1.7 6萬公里,形成了“庫堤結合、以泄爲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已具備防禦一定洪水風暴潮災害的能力。但治水速度滯後於社會總體進程,水利基礎設施成爲經濟發展的瓶頸。一批規劃建設的防洪工程尚未建成;一大批已建成的水庫、堤防、水閘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隱患;城市防洪工程建設嚴重滯後;出現超標準洪水時規劃建設的蓄滯洪區尚未建設。
經濟和社會發展對防洪減災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着社會財富不斷積累,同量級洪潮災害造成的損失大幅度增加。據測算,若重遇1915年大洪水災害,廣州市和北江下游地區洪災損失將高達490億元。而另一方面,人類活動和全球氣候變暖,導致洪水和風暴潮災害更加頻繁。廣東要在全國當好排頭兵,對水利基礎設施的防禦能力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集中力量提速加快城市防洪、沿海堤防、大中型水庫等水利基礎設施的加固達標這“三大會戰”,已經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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