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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顧秀蓮25日表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是複雜的、多方面的。因此,要將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總體規劃,教育爲本,預防爲主。
顧秀蓮是在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報告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實施情況時作此表示的。她還從四個方面分析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
——社會不良文化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據一些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過不良文化的影響;暴力型和姦淫型少年犯中,90%以上看過兇殺、暴力、淫穢錄像和黃色書刊。
——從學校方面來看,一些學校對有不良行爲的學生疏於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當,動輒訓斥,造成這部分學生產生逆反心理,出現厭學、逃學、輟學,有的最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環境也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溫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誘惑;溺愛型家庭易使孩子任性嬌縱,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產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棄;一些家長自身行爲不良,更容易使未成年人從小養成不良品格和行爲。據一些未成年犯管教所反映,有50%左右的少年犯是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環境的受害者。
——從未成年人自身來看,他們正處於青春發育期,辨別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響的免疫力弱,遇事易衝動,做事不計後果,在不良因素影響下,容易走上歧途。
顧秀蓮還就如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提出了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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