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將成為四川乃至全國和犯人結婚的第一人
有關方面將到監獄為他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我終於可以結婚了,孩子也可以上戶了,我感到很高興!』昨日下午,想和犯人結婚的王小芹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告訴記者,其男友服刑的監獄通知她,他們結婚的申請已經獲得批准。據悉,她將成為四川乃至全國和犯人結婚的第一人。
王小芹和戴宇是在舞廳跳舞時認識的。當時年僅16歲的她剛初中畢業,而戴宇則在簇橋一家鞋廠做工。之後兩人開始同居,並生下女兒婷婷。2000年春節,兩人正商量著辦理結婚登記時,戴宇因犯盜竊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為了能給即將上學的女兒上戶口,今年7月,王小芹向監獄提出和戴宇結婚的申請,此事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8月23日一大早,王小芹帶著女兒婷婷來到大邑縣新源監獄。監獄的領導告訴她:同意她和戴宇結婚。隨後,王小芹獲得批准與自己的『未婚夫』見了一面,她對戴宇說:『女兒就要讀書了,如果我們結了婚,你就是孩子名正言順的父親。她就不會被人歧視。』而戴宇聽說批准他結婚後,看著自己的『未婚妻』和可愛的女兒也激動不已:『我一定積極改造,爭取再減刑,提前出獄與家人團聚。』
由於結婚登記時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場,婚姻纔有效,鑒於戴宇尚在監獄服刑,不能外出,監獄方面將聯系民政部門到監獄為他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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