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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消費者信用報告”主要包括6部分:第一,消費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年齡、家庭住址、婚姻狀況、工作單位、學歷背景等;
第二,銀行記錄,如有幾筆貸款、貸款日期、每個月的協議還款額、有無逾期還款的情況、有幾張信用卡、每張信用卡透支以後還款的情況、開卡日期、銷卡日期等;
第三,非銀行記錄,目前包括移動和聯通入網協議用戶的繳費記錄、包括水費和煤氣費在內的公用事業費的欠費記錄;
第四,“特別記錄”,或稱“黑名單”記錄,包括拖欠銀行貸款超過180天未還的、信用卡透支以後超過90天未還的,以及移動通訊方面的鉅額欠費記錄。去年年底上海資信還與上海市靜安區法院合作,將經濟糾紛執行難的信息也納入系統;
第五,查詢記錄,這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保護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查詢記錄可以顯示什麼機構在什麼時候,因爲什麼原因查詢過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二是爲授信機構提供警示信息,比如一家銀行準備向一個消費者發放信用卡,它就可以查到曾有哪些銀行爲發信用卡的問題查詢過這個消費者的信用記錄,但如果前面的銀行都沒有給這個消費者髮卡,這家銀行就要想想其中的原因;
第六,異議記錄,指消費者看了信用報告以後,如果認爲其中羅列的情況與事實不符,可以提出申請。與信息來源方覈實以後,如果信息來源方與消費者雙方都沒有辦法說服對方,消費者還可以在個人聲明欄中寫出本人對哪些情況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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