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後,國家對經濟增長政策進行了大幅調整,從原先的以外貿出口為主逐步轉向依靠內需拉動經濟發展。而拉動內需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擴大消費,挖掘經濟的可持續增長潛力。1999年3月,人民銀行專門向各商業銀行下發了《關於擴大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性意見》,要求商業銀行有計劃地擴大個人消費貸款的發放力度。當時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建設領域尚屬空白,相對滯後的信用制度建設嚴重制約了相關業務的發展。由於業務競爭關系,各商業銀行的風險防范體系事實上處於『信息孤島』狀態。為突破信貸業務
中的信用瓶頸,1999年7月經人民銀行總行同意,由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辦共同牽頭,在上海組建了全國首家征信機構———上海資信有限公司,開展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業務試點。
1995年至2000年期間,上海個人消費信貸呈現異常迅猛的發展態勢。個人消費貸款人數和累計放貸餘額從1.5萬人次、5.7億元猛增到2000年的70餘萬人次、640億元,可透支信用卡的發行量也從最初的18萬張躍昇至122萬張。
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的建設對上海市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消除了存在於金融機構間的『信用盲點』,降低了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促進了上海市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據初步統計,系統開通至今已累計為商業銀行規避『或有信貸風險』達億元。2001年上海的個人消費貸款在有效控制了不良信貸率的前提下新增貸款額繼續保持大幅增長,在年底突破了1000億大關,佔全國總量的六分之一。
二是創造了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提高了市民的信用意識、規范了個人的經濟行為。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建成後,個人失信懲罰制度逐步建立,『如何積累和維護生活中的信用』、『怎樣消費自己的信用』、『怎樣彌補自身的失信行為』成為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
三是規范了社會經濟秩序,降低了社會交易總成本,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形成了消費者、金融機構、社會、商家四方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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