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底之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將積案清理完畢,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爲落實司法爲民思想新推出的爲人民羣衆辦實事的23項具體措施之一。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此次推出的23項具體措施是:1、認真做好羣衆申訴來信來訪工作,限時回覆人民羣衆申訴來信來訪;2、對申訴來信來訪進行摘報,及時反映和解決羣衆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3、加強申訴來訪場所的硬件建設,改善申訴接訪條件;4、依法及時審查申訴和再審請求,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5、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底之前將積案清理完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將積案清理完畢;6、實行繁簡分流機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減輕涉訴羣衆訴累;7、加強訴訟調解工作,提高訴訟調解結案率;8、推進人民法院開庭便民建設,通過巡迴流動辦案等方式審理涉及消費者、旅遊者權益糾紛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即調解、當庭結案;9、對涉訴羣衆在民事、行政訴訟中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以及申請執行等訴訟行爲進行指導,使羣衆正確掌握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10、向涉訴羣衆提示訴訟請求不當、喪失訴訟時效、舉證超過時限、拒不執行等方面的法律風險,減少涉訴羣衆不必要的損失;11、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的正常行使,有罪則判,無罪放人,杜絕超期羈押現象;12、對進城務工人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案件,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依法制裁職業中介機構的欺詐行爲和用工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爲;13、依法審理行政案件,爲行政機關整治地區封鎖和部門行業壟斷行爲提供司法保障;14、擴大司法救助範圍,切實執行訴訟費的減、緩、免制度;15、按照《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依法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代理訴訟;16、改革執行收費制度,形成既符合執行工作特點,又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執行收費制度;17、培訓人民調解員,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提高人民調解的質量;18、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建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19、注重對家庭暴力引起的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審理,加強婦女、兒童人身權益的保護;20、加強對涉農案件的審理,依法制止“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打擊和制裁坑農、害農行爲,保護農民權益;21、對於關係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司法解釋,在發佈前,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徵求人民羣衆的意見;22、方便人民羣衆旁聽案件,公民持身份證可以旁聽法院公開審理的案件;23、加強法官職業行爲約束,規範法官和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關係,確保司法公正。
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曹建明在今天結束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上指出,落實23項具體措施,是全國法院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堅持司法爲民,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爲人民羣衆辦實事的整體工作部署。他要求全國各級法院立即行動起來,全面落實司法爲民的各項措施,切實爲廣大人民羣衆辦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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