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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記者從全國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督查辦公室瞭解到,以解決違規設立各類開發區、非法佔地、土地非法入市和執法不嚴等問題爲重點的五部委(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監察部、建設部、審計署)第一批聯合督查小組,目前已進行階段性總結,從督查反映的情況看,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問題一
在“發展”名義下法律也得讓路
據介紹,督查組在督查中接觸到很多省級至鄉鎮的幹部,瞭解到一些領導真正關心的是如何招商引資、如何上項目;至於資源保護、審批程序都是可以緩一緩的。有的地方還在下達招商引資的硬指標,盲目投資、重複建設的勢頭較猛。西部一個市的民營科技園,市政府要求年底前引進100個項目,引資82億元。有的地方把東部沿海地區一些過時的、被實踐證明不成功的做法當作經驗借鑑推廣,如搞以地換路、捆綁成片開發等。有些地方雖然在清理開發區,但實際表露出等治理整頓過後,該怎麼搞還怎麼搞的傾向。還有一些地方只要是能夠招商引資,土地規劃、審批都可以“讓路”。凡法律規定不利於招商引資的,可以不執行或變通執行。
問題二
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新一輪圈地風又起
督查中發現,一些地方過去名目繁多的開發區佔地仍有大量的遺留問題沒有完全解決,而新一輪興辦各類園區和圈地現象又有上升之勢。不少園區長期沒有項目,或只有一些不合適的重複建設項目,不少“園區”名不符實。據調查,全國共有各級各類開發區3837家,其中,經國務院批准的只有232家,佔6%;省級批准的1019家,佔26.6%;其它2586家都是省級以下開發區,佔67.4%。據不完全統計,各類開發區規劃面積3.6萬平方公里,超過了現有城鎮建設用地總量。
許多地方違法授予園區土地供應審批權,園區用地未批先用、非法佔用、違法交易的情況十分嚴重。據10個省市的上報統計,在458.1萬畝園區實際用地中,未經依法批准的用地就達314.6萬畝,佔68.7%。
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清理違規設立各類開發區,是這次治理整頓的重點。爲了防止違規突擊審批各類開發區,國務院已於7月18日發出了《關於暫停審批各類開發區的緊急通知》,明確規定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一律暫停審批新設立和擴建各級各類開發區。國家級開發區確需擴建的,須報國務院審批。對突擊審批和突擊設立開發區的行爲,要嚴肅追究有關行政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7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又發出了《關於清理整頓各類開發區加強建設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規定,該撤銷的要堅決撤銷;該覈減面積的要堅決覈減;該縮小範圍的要堅決縮小;設立各類開發區的批准權在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和省級以下政府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批准設立以成片土地開發爲條件的各類開發區。
然而,在此次督查中卻發現,省級以上開發區基本查清了,但省級以下開發區的實際數量遠超過已統計出的數量。如某地級市調查上報開發區9個,但督查組在該市下轄的兩個縣級市就發現開發區12個。一些地方雖然已經清查摸底,但由於缺乏統籌規劃和政策引導,對園區的底數還是不掌握,省不清楚市的園區數量和情況,市不清楚縣的園區情況,省級以下園區基本處於放任自流狀態,甚至出現了“鄉鄉建園,鎮鎮辦區”的惡性競爭局面。西部一個市就有開發區20個,規劃面積448平方公里,而且其中有一半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的地方國家級開發區旁邊有省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邊又有市級開發區。有的開發區雖然是國務院批准設立的,但地方擅自擴區,現在已是“面目全非”。有的面積過大,嚴重脫離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有一個縣級市的經濟開發區,將三個鄉鎮的行政區域都劃入開發區,規劃面積達340平方公里。還有的開發區徒有虛名,設立後至今沒有引入建設項目。
問題三
土地出讓無視規定 刻意規避“招拍掛”
2002年7月1日實施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明確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形式,界定了範圍,規範了程序。要求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土地,必須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2002年8月,國土資源部與監察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嚴格實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通知》,明確規定:“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進入市場,全部實行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出讓。如果領導幹部繼續搞個人審批,無論有沒有權錢交易的行爲,都屬於違反紀律。
據介紹,第一批督查中發現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還沒有做到全覆蓋。某省區至今有一半的市、縣尚未建立這一出讓制度。有的地方自行決定將“招拍掛”出讓制度推遲到2004年開始實施。有的地方將開發區、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等用地遊離於“招拍掛”供地制度外。個別政府領導仍在違規干預經營性土地出讓,但表現形式有所變化。明目張膽批條子不敢了,但以各種藉口打招呼,比如,說招商引資已經簽了協議,開發商要投資項目,要求給開發商提供土地搞房地產開發;公然暗箱操作不敢了,卻在搞虛假招標拍賣掛牌。某市政府先與開發商簽訂出讓協議,然後根據開發商條件掛牌出讓,實質走了虛假程序;單獨私下協議不敢了,但一些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目,如通過變更土地用途、捆綁成片開發、以地抵債、以地換路、以地換橋、企業改制等方式,規避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一個省會城市應該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經營性土地中,70%仍以歷史遺留問題、舊城改造等理由實際上進行協議出讓。還有個省會城市的國際城項目以實物地租方式取得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既沒有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政府又給予了地價減免。
據悉,目前治理整頓已進入整改階段,第二批督查組已於8月23日出發,赴10個省(區、市)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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