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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視金鷹獎絕不是觀衆選出來的,獲獎作品幾乎沒有不作弊、不拉選票的,所有獲獎者都心知肚明。自從2001年有了網上投票這一形式,圈內人包下城裏多個網吧,僱上好些學生,在網上用不同的身份證號碼進行投票,已經成了流水作業。”
據報道,這是2001年11月4日一位連續三屆在金鷹獎中獲獎的電視製片人在湖南長沙荷花園酒店,向媒體自曝的金鷹獎選票出籠黑幕。
2003年8月10日晚長沙市碧湘街發生的少年血拼案,最終暴露了有人僱傭10名學生在網上爲李湘當選“金鷹獎最佳電視節目主持人”拉選票的“隱情”,這似乎印證了前次的說法。
圈內人認爲,此次舞弊事件讓“業內心知肚明”的拉選票現象直接浮出水面,趨向“公衆知曉”
8月19日,16歲的思特(化名)躺在湖南省人民醫院的骨科病牀上,他的左手綁着石膏,右手打着點滴,背後覆着厚厚的紗布。他現在的狀況,與自己此前和其他9名學生一同連續用5000多個不同的身份證號碼投選李湘爲金鷹獎最佳電視節目主持人之事有直接關係。
在交談過程中,他承認了這是一種作假行爲。但思特明確告訴記者,他絕不是李湘的崇拜者,甚至極少看湖南衛視著名綜藝節目主持人李湘的節目,之所以要投這些票,是因爲受人之僱,還有僱主“上家”的授意和指使。
動員大會
8月1日晚,也就是10位少年正式開始前往網吧投票的前一天,思特被邀去夜宵,共商爲李湘投票事宜。
記者拿到一份同進夜宵中主要參與籌劃者的名單,它的作用在於可以幫助弄清這次僱人投票事件的脈絡。
黎平(化名)(受僱投票的10位少年之一,與僱方商談代表之一,思特的好朋友,也只有16歲。)
王最(音)(後來負責將佣金直接交付到10位少年手中,並和他們聯繫的青年,也是最終砍傷思特的人,不到20歲。)
程峯(化名)(與思特做了9年同學,通過朋友介紹結識了王最,並將王最介紹給思特,目前在長沙市某高中讀高一。)
周亮(音)(王最自稱在外認的哥哥之一,思特將其描述爲一個20多歲白皮膚的胖臉青年。王認的另一個哥哥叫周榮(音),和此次事件亦有直接關係,但是並未在夜宵中出現。與周亮是否爲同胞兄弟,尚不得而知。)
當晚他們達成了一份口頭協議,由思特出面找10個人(包括思特)從8月2日開始在網吧裏投票,每人每天連續10小時投500票,共計一天要完成5000票,全部完成後每個人每天能獲得20元錢。
這連續的10個小時上網費由僱傭方負責,王最負責把錢直接交給網吧老闆。如果在10個小時內沒有完成,就自己出錢繼續投。
至於投票所需的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名字,由僱傭方負責搞到手,並由王最發到程峯的電子郵箱中,然後再由程峯分別發給10個人。
但是這一網上投票要求嚴格遵守幾條“遊戲規則”:只許參加“金鷹獎電視節目主持人”投票;必須投李湘一票;隨意投其他3名主持人一票;絕不能投中央電視臺主持人朱軍和周濤的票。
理由是:朱軍和周濤目前排名第二和第三,最有可能超過李湘。截至投票結束,網上即時排行也是朱軍和周濤緊隨李湘之後。
思特的另外兩個朋友周龍和周博(化名)後來又向記者反映:當時僱傭方還承諾,等到最終結果出來之後,如果李湘的得票超過第二名1萬票以上的話,還可以得到200元獎金。
考慮到要確保李湘當選,僱傭方原先準備花10天左右,可能會投10天左右。按每天5000票計算,10天將達到50000張左右。
第21屆金鷹獎觀衆評選活動8月21日零點截止投票。截至本刊21日晚統計時,李湘位列第一(421825票),並領先第二名周濤17000票左右。朱軍位列第三。
“吃飯時,周亮許諾,如果你們這件事做得好,錢不會少你們一分的,李湘選上了,長沙市所有的酒吧隨你們挑。”黎平向記者描述當天的場景時說,“這次夜宵就像是一個動員大會。”
從記者瞭解的情況看,思特剛從初中畢業,是一個學習成績並不怎樣的學生,平時喜歡泡網吧,玩遊戲。當記者要求尋找其他幾位受僱投票學生時,黎平帶領記者前往附近的各個網吧,在那兒基本上都能找到他們。
思特說,原先估計每天只要花七八個小時就能投完5000張票,餘下的時間就可以自己玩了,適逢暑期,天熱,網吧裏有空調,上網費用又有人埋單(每個人10個小時20塊錢),還能賺錢。他們10個人就像撿了個皮夾子一樣,立即答應。至於誰能獲得最佳主持人獎,他們根本不在乎。
但是事情進展沒有像計劃的那樣順利。
流水作業的回報
8月2日,“開工”第一天,思特等10人在早上10點齊聚長沙市碧湘街的“頂尖網吧”。奇怪的是,這天金鷹獎的投票網頁始終無法顯示(疑是網絡出現了故障),思特等人步行前往很多網吧,出現的狀況都一樣,這一天,他們一張票都沒投成。
8月3日一大早,他們再次前往“頂尖網吧”,併成功地登錄了投票網頁,但是每人各投了10次左右,都沒有辦法繼續投票了。在隨後前往的數個網吧裏,他們遇到了相同的問題。思特告訴記者,他們後來通過僱傭方詢問到,是金鷹節組委會爲保證網上投票的公正性,規定每個IP地址只能投10張選票左右。是日,他們總共換了八九個網吧,在每個網吧各花了10——15分鐘,想盡辦法共投了李湘1000多票。
僱傭方知曉這一情況後,由王最出面和受僱學生達成第二份口頭協議:就按照每天至少1000票的速度將5000票儘快完成,每天給每人發10元錢的工資,等完成後再給每人20元。
8月3日晚,王最支付了當天每人10元錢的工資,以及網吧費用150元。
思特等10人一直幹到8月6日,總共花了5天時間,纔將5000票全部投完。按照約定,他們每人應獲得60元的回報。
受僱學生的電子郵箱中沒有再收到可供繼續投票的新身份證號碼。
“後來,我們也不想幹了,老是換網吧,太累了。”
思特通過QQ告訴王最,讓他把剩餘的工資結清。
但除了8月5日下午,王最迫於10人催要工資的壓力,支付給每人20元之外,沒有再如期露面付款。
8月9日,思特出面約王最第二天在“頂尖網吧”碰面,並結清餘款。
8月10日晚上8時,王最赴約,思特和另5個受僱學生下樓準備交涉。
據思特描述說,當時王最帶着八九個人,包括王最在內個個背後都藏着四五十釐米長的砍刀。王最說完“今天要錢沒有,上面沒有發錢下來,要命有一條”,遂向思特的頭上劈去,思特下意識地用左手一擋,左手掌即被劈開(後來經省人民醫院檢查,其左手第二掌骨縱向骨折,呈分叉狀分離,掌指關節脫位,掌骨頭向外移位,左掌食指被砍開的半截掌骨在後來的奔跑過程中遺失,現在思特的左手使不上勁,可能會殘疾)。思特一轉身,第二刀接着落在思特的背部,思特拼命向大路口逃去,在路邊攔下一輛出租車,直奔湖南省人民醫院。
思特的父母當天晚上報警,然後第二天約王最見面,並事先打了公安局的電話。王最遂被公安機關抓獲,現在看守所。
李湘的行蹤
長沙電視臺新聞頻道率先報道了此次僱人投票事件,該頻道在當地非常有影響力,報道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但新聞中並未提及李湘的大名,只是說有人替某知名藝人拉票。
緊接着,8月14日,長沙晚報報業集團下屬的《東方新報》繼續深挖,發表了《誰在網吧操縱金鷹節主持人投票》最終把李湘推上了前臺。新浪網遂以“少年被砍血案曝出黑幕:李湘領先金鷹是人爲?”爲題予以轉載,但不久就被新浪網刪除,記者遂在GOOGLE上搜到原文,沒隔多久,文章在GOOGLE上也全部消失。
在上一週湖南紅網的娛樂新聞人物榜上,李湘“因少年受僱上網投票事件後被砍傷”排名第一。
2003年8月15日,一直對媒體三緘其口的李湘在湖南衛視副總編汪炳文、文藝中心副主任宋點的陪同下,在長沙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首次正面迴應了這起轟動全國的“投票風波”。李湘說:“我知道沉默不是辦法,傳言會越來越離譜,因爲涉及到金鷹節的聲譽,所以我覺得有必要澄清。當初不想對此作出迴應,是因爲我覺得清者自清。”
據參加見面會的記者向本刊描述,李湘看上去有點憔悴。她說她沒有作假的必要,再高的榮譽、獎勵,如果是通過弄虛作假得來的就沒有意義了。
李湘告訴記者,她聽人說兇手自稱是她的FANS,希望我能在金鷹節獲獎。至於有無幕後人物,李湘希望他能站出來。
如果獲獎,李湘說她會很坦然。
湖南衛視副總編輯汪炳文親自爲李湘擔保。事後,汪炳文在電話裏告訴本刊記者,“這種投票方式不僅幫不了李湘,還會有損於金鷹獎的權威性,但目前來看應該不會影響最終評選結果。”
8月19日,在記者反覆嘗試下,李湘的手機終於被接聽,但聽到是上海來的媒體,對方猶豫了一下,聲稱自己是快樂大本營的導演,李湘正在錄製節目,無法接聽電話,請記者稍後再打。記者隨後趕赴湖南衛視底樓的快樂大本營錄製大廳,發現內部正在裝修佈景,後來經汪炳文證實,錄製大廳正在爲金鷹節電視新秀晚會重新佈置。據快樂大本營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介紹說,李湘已經好久沒有來了,爲了籌備金鷹節,快樂大本營早已把之後1個月的節目都錄製好了。至今,無論記者如何努力,李湘還是沒有接聽手機。
在8月15日新聞發佈會上,李湘說,她很擔心受傷的小朋友,也想過去看望一下他,截至記者8月19日探望思特,李湘和湖南衛視始終沒有在思特的身邊露過面。
8月18日,長沙某報娛樂條線的記者讓本刊記者看了一條發自李湘手機的短消息:“危難時刻見真情!謝謝!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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