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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388號國務院令,頒佈《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新華社28日受權播發了這個條例(本報近日將刊登《條例》全文)。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分總則、中央儲備糧的計劃、中央儲備糧的儲存、中央儲備糧的動用、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等共七章六十條。
《條例》所稱中央儲備糧,是指中央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全國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凡從事和參與中央儲備糧經營管理、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條例》規定,國家實行中央儲備糧垂直管理體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中央儲備糧的垂直管理給予支持和協助。
另外,《條例》還對中央儲備糧的計劃、儲存、動用、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等作了詳細規定。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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