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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轄區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發生兩起重特大爆炸事件,福建省閩侯縣縣長陳和昨晚被上級責令停職檢查。
位於福州市郊的閩侯縣,7月31日荊溪煙花廠發生重大爆炸事件後,8月26日,該縣上街鎮沙堤村又發生重大爆炸事件。兩起爆炸共造成27人死亡,67人受傷,多處房屋坍塌。
閩侯“8·26”爆炸事件發生後的第二天,福建省省長盧展工在一次會議上特別強調,今後發生重特大事故,一律追究行政正職的責任,並表示“從我開始,不去追究副職(責任)”,因爲“法律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實行首長負責制,副職是對正職負責。這樣才能真正落實責任,才能取信於民”。
據此間黨報今天報道,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昨晚先後就閩侯縣上街鎮“8·26”爆炸事件召開專題會議,初步認定,“這是一起與省外不法分子勾結,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的刑事案件”。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會議精神,福州市決定,對閩侯縣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縣鄉鎮企業局局長、閩侯縣上街鎮鎮長、荊溪鎮鎮長先行停職檢查。
此前,本報記者在8月30日的《福州日報》上注意到,閩侯縣委、縣政府29日發出的通報,僅對在此次爆炸事件中“負有失職、失察責任”的上街鎮副職領導作出處理,該鎮負責綜合治理的副書記和一名副鎮長被免職,爆炸事件發生地的4個村幹部被免職或停職。
今天下午,本報記者給閩侯縣委值班室打電話,詢問該縣縣長是否已被停職檢查時,值班人員稱“沒看報紙,不知道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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