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許多種樹大王、治沙英雄“樹越種越多、日子越過越窮”的怪現象,國家林業局正着手製訂新的促進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破除多年來困擾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政策壁壘,以使更多的社會力量和個人投入到生態建設中來,並使他們在建設生態的同時得到更多的經濟效益。
國家林業局造林司司長魏殿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目前個體承包、聯戶承包的非公有制林業,今後將按國家標準劃分出生態公益林,並根據造林成本,通過贖買等多種方式對投資者進行合理補償。同時從生態補償基金中劃出一塊,作爲他們管護、經營樹林的經費。
魏殿生說,國家對生態公益林的劃分有嚴格標準。由於我國林業長期處於粗放式經營模式,廣大個體承包者種樹時隨意性較強,因此在他們通過補植等方式使承包林地達到國家標準並驗收合格後,就能享受生態公益林的補償政策。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二道川農民米啓旺,18年前承包了7000畝荒沙,先後投入10多萬元進行治理。如今荒沙上已經林木茂盛,可他卻因爲治沙債臺高築,無力繼續經營樹林。荒山青了,家底薄了,日子窮了——這是內蒙古乃至西部地區成百上千個“米啓旺”的共同困惑,也使更多希望通過植樹造林、綠化荒山而致富的農民望而卻步。
得知國家將對生態公益林進行合理補償的消息後,米啓旺打心眼裏高興。他說:“我也沒啥太高的要求,只要不因種樹而受窮就行,後半輩子我還願爲國家看林子。”一直有心思承包荒沙的二道川農民劉文榮告訴記者,只要國家政策在米啓旺身上能兌現,他一定會跟着幹。
魏殿生說,林業建設將突出以人爲本的思想。要想取得良好的生態效益,就必須與經濟效益掛鉤,與農牧民增收掛鉤,這樣林業建設纔會有後勁,纔會調動更多人的積極性參與到生態建設和營林造林中來。國家將進一步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調動各種經濟成分參與林業建設。各種社會主體都可以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林業經營者也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請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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