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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爲更好地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爲民”的要求和“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紮紮實實爲人民羣衆辦實事,促進本市“三步走”戰略目標的實現,昨天,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峯代表高院向社會作出十五項承諾。
這十五項承諾包括:第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爲我市“三步走”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快審理涉及我市海河開發、海洋經濟,優勢產業,區縣經濟和中小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各類案件;審理好清理不良貸款形成的各類金融糾紛案件,構築我市金融安全的司法保障體系;全力支持我市國有企業改革,保障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公正高效地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以及涉及港口、海洋、通海水域的海事海商案件,爲我市擴大招商引資,促進對外貿易和儘快建成現代國際物流中心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加強對涉農案件的審理,打擊和制裁坑農、害農行爲,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繁榮。
第二,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爲我市“三步走”戰略的順利實施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繼續開展“嚴打”鬥爭,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恐怖勢力的破壞活動以及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犯罪;繼續從重從快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等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的犯罪;及時開展打擊毒品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組織賣淫、聚衆賭博和打擊非法出版物的專項鬥爭。該重判的依法重判,該判處死刑的依法判處死刑,堅持有罪則判,無罪放人,杜絕超期羈押現象。
第三,依法保障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嚴懲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重點打擊偷稅漏稅等涉稅犯罪、金融領域詐騙犯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製售危害人民羣衆生命健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假冒僞劣商品犯罪;加大對金融詐騙和合同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維護誠實信用原則,促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健全和我市金融安全區的建立;積極受理與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密切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機關整治市場經濟秩序中的合法行政行爲,保證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進一步培育司法平等的理念,公平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公正做出裁判。堅持司法非歧視原則,平等地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進一步方便人民羣衆訴訟,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訴訟權利。深化立案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審判、執行案件的統一立案;堅持有訴必理,來信必復,推行告訴、申訴首次接待負責制、院長接待制和法官輪值制度;推廣網絡立案,確保人民羣衆訴訟渠道暢通;限時回覆人民羣衆來信來訪,積極受理當事人的申訴,對依法該糾正的經過法定程序堅決予以糾正;改善人民法院申訴來訪場所的基礎設施建設,設立飲水、休息等便民設施,將申訴來訪接待廳(室)建設成爲公共法制活動場所,成爲“司法爲民”的第一窗口。
第六,加強訴訟指導,增強公民依法自我保護的能力。完善訴訟指導制度,通過發放訴訟須知,設置諮詢處等方式,對涉訟羣衆的訴訟行爲進行指導;建立訴訟風險提示制度,向涉訟當事人發放訴訟風險提示書,促使當事人增強訴訟風險意識和舉證意識,避免訴訟風險。
第七,提高司法效率,使當事人儘快獲得公平裁判結果。加強審判流程管理,確保訴訟流程的高效運行;全面實行以流程控制爲目標的案件流程管理,加強各審判環節之間的監督制約;繼續強化審限管理制度,建立訴訟程序監督制度;完善繁簡分流機制,探索簡易程序擴大適用範圍,在基層法院普遍設立速裁法庭;對涉及撫育費、撫養費、贍養費、退休金、勞動報酬等與人民羣衆生活密切相關的簡單案件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加強訴訟調解工作,提高訴訟調解結案率。
第八,切實解決執行難,及時保護勝訴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執行工作方式,嚴格執行中央11號文件,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執行工作新機制;總結和推廣行之有效的執行方法,加大執行力度;依法打擊對抗執行的違法及犯罪行爲,努力使生效裁判確定的權益及時得到兌現。
第九,加大對社會困難羣體的特殊保護。對企業下崗職工、低保失業人員等困難羣衆提出的訴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執行訴訟收費“減免緩”政策,擴大司法救助範圍;制裁職業中介機構的欺詐行爲和用工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爲;及時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妥善處理涉及企業下崗職工、低保人員、城市貧困居民和進城務工人員等困難羣體的案件,充分體現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法律精神。
第十,堅持羣衆路線,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監督。加強制度建設,健全監督機制,進一步疏通和拓展人大代表、新聞媒體和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的監督渠道;制定人民法院接受民主監督的制度,使人民法院接受外部監督制度化;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方便人民羣衆旁聽案件,公民持身份證可以旁聽法院公開審理的案件。
第十一,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着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通過公開審判、法律諮詢、宣傳報道等方式加強法制宣傳,普及法律知識,提高人民羣衆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權利的能力;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提高人民調解的質量;堅持向中小學派駐法制副校長等制度,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建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假日法庭、巡回法庭制度,方便羣衆訴訟。
第十二,積極推進司法改革,進一步提高審判水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統一部署,探索符合審判工作規律的訴訟制度,實現人民法院收結案的良性循環,不斷提高社會公信度;深化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科學規範、職責明確、運轉高效、監督到位、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新機制。
第十三,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使司法工作更加貼近人民羣衆維護合法權益的實際需要。加強便民法庭建設,通過巡迴、流動等靈活辦案方式,依法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即調解、當庭結案;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立起適應現代審判要求,能夠充分體現司法權威和司法文明的審判法庭、辦公場所及相關設施。
第十四,不斷改進審判作風,樹立人民法院文明司法新形象。嚴格執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保持清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約束業外活動。切實貫徹法官廉政制度,按照《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的要求,建立法官職業行爲監督制約長效機制;規範法官和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關係,確保司法公正。
第十五,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以積極穩妥地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爲重點,培養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司法公正、作風優良的高素質法官隊伍;進一步完善“凡進必考”原則,嚴把法院進人關;加強法官遴選工作,形成良性循環的法官晉升制度;全市法院法官力爭全部達到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研究生學歷的達到10%以上;通過培養、選拔和引進,造就一批專家型、複合型法官;創建學習型法院,促進法院幹警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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