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荷蘭衛生部正式宣佈,允許在治療癌症、艾滋病以及多發性抽動症病人的處方藥中使用大麻。荷蘭也因此成爲了世界上第一個批准在處方藥中使用大麻的國家。
根據荷蘭衛生部的規定,爲了減輕癌症、艾滋病、多發性抽動症等慢性病給病人造成的痛苦,諸如痙攣、食慾減退等,醫生可以根據需要在處方中使用大麻。荷蘭衛生部發言人在發言中說:“大麻對於某些病症很有好處,因爲我們決定,從2003年9月1日起,醫生根據需要可以在處方中使用它。”
目前,有兩家公司得到了荷蘭政府的批准種植專供藥用的大麻。這些大麻再由荷蘭衛生部統一回購,然後以小包裝乾花狀的形式供應給各大藥房。每一小包大麻價格爲44至50歐元。荷蘭衛生部建議病人應當用茶或者採用其他方法稀釋後再服用。
荷蘭政府的舉措得到了艾滋病人的熱烈歡迎。
荷蘭可謂是個社會改革的先鋒國度,在這裏,開設妓院、在咖啡館中買賣大麻都是合法的。同時,荷蘭也是世界上第一個允許“安樂死”的國家。
荷蘭允許在治療慢性病處方中使用大麻的決定無疑將給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美國等國家帶來一定的壓力。有了荷蘭這個先例,這些國家的慢性病人勢必也將強烈呼籲政府解除對作爲藥物使用的大麻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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