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將出臺《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關係的若干規定》,首次對法官和律師在訴訟當中的關係做出規範。
這個規定約分三個部分,首先重申了法官和律師必須恪守自己的職業紀律,遵從職業道德的約束。其次是從維護司法公正形象和權威的角度來制定的,如承辦案件的法官禁止在訴訟活動中與一方當事人的律師單獨接觸,不得接受一方當事人律師的宴請或提供各種報銷費用等。最後一部分是對法官違反職業紀律的處罰規定,法官在審判過程中索取賄賂,枉法裁判,其行爲構成犯罪的,將堅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