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名外地男青年在取得了單位領導對自己的信任後,利用職務之便,暗自將公司賬戶上的29.895萬元公款取走,據爲己有。公安塘沽分局經偵支隊接報後,僅用了3天,就在疑犯打算潛回原籍的前一天將其抓獲歸案,並將贓款全部追回。昨日疑犯被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7月18日晚,一男青年走進公安塘沽分局經偵支隊,向值班民警報案。自稱是塘沽某財務諮詢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某,他反映當日該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高某將公司賬戶中的29.895萬元錢劃撥走,目前高某已不知去向。民警接報後立即展開偵查,對高某可能落腳的地方進行了監控。7月21日下午2時許,高某在他的暫住地附近出現,民警迅速出擊將高某擒獲。
經審訊,高某交代,他是吉林省柳河縣人,現年22歲。今年4月中旬,高某來到塘沽區,在塘沽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憑着自己的聰明才智,其很快得到了單位領導的信任,同事們也都很欣賞他。7月初,單位領導讓高某分管公司財務工作,將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公司的賬號都交給了高某。自從接管新的工作以來,高某看着每天經過自己手的鈔票十分眼饞,同時發現公司財務管理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在無法抵禦金錢誘惑下,開始伺機作案。7月17日,高某利用工作的便利條件到銀行將公司賬戶內48950元現金取出。7月18日,他又分兩次將公司的25萬元轉到其個人賬戶上佔爲己有,並將24萬元匯到其原籍姐姐的家中。18日下午5時許,高某稍微有些良心發現,覺得有些對不起信任自己、培養自己的單位領導,便給王某某打了個電話,告訴王某某他已將公司的錢取走。接下來的幾天裏,高某東躲西藏,處理了一下個人的事,其間揮霍了1000餘元錢,打算7月22日一早潛回原籍,不成想還未等逃跑便被民警抓獲。隨後,辦案民警又火速趕往吉林省,將高某匯回原籍的款項全部追回。現高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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