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或者說工作,是人類賴以謀生的手段。三百六十行,行行都能出狀元,當然,也會出敗類。就拿護士來講,白衣天使、病人救星,但不能排除有收紅包的在矇事兒;再以火化工人爲例,在哭泣的人羣中推走他們的親人,行爲看似冰冷,但熱心的整容師肯定也是大有人在的。職業是冰冷而抽象的,因爲人的參與才變得鮮活起來。
記者以採訪和寫稿而存在。能發現大的新聞線索,捕捉到第一手材料,採寫出擲地有聲或讀者喜聞樂見的稿子,是每個記者夢寐以求的事。香港明星梅豔芳病了,子宮頸癌。對於娛樂記者,這可是個特大新聞。爲了搶新聞,香港衆娛記天天堵在阿梅家門口,一遇風吹草動就一擁而上,鎂光燈閃個不停。其敬業精神着實可嘉,然而亂糟糟的環境卻給梅豔芳添了不少堵心。這是否會使病人病情加重?娛記們不管,他們只管搶新聞。現在要的是確認消息,下一步就等最後結局。
就像當年追逐戴安娜王妃的狗仔隊一樣,他們就想要新聞,只攻一點,不及其餘。爲了工作出彩,他們甚至不顧江湖道義,不顧他人死活。乍看來,這些人是爲了新聞而奮鬥,實際上,這恰恰是違背了職業道德。不擇手段,絕不是新聞人的做派。
一個有良知的新聞人,在道義和新聞之間,選擇的必然是前者。有時甚至爲了道義,不惜將“新聞”拋到一邊。1936年,魯迅先生逝世,某報一版發表了消息,並配發了一篇諷刺魯迅的文章。當時爲該報著名記者的蕭乾,見到這篇文章後憤然要求辭職,表示決不在爲吸引眼球而不講道義的報館苟存一日。
很久以前人們就說了,記者是“無冕”之王,應爲他人服務而不是找人麻煩。越是不擇手段搞猛料,一門心思往自己頭上戴花環的記者,越是“小”記者。
由此擴大到所有的職業,我的結論是:職業如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道天助。愛人者,人人愛之,其欲在職業上取得成功,難道不會有如天助般水到渠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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