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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8日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江蘇已發出通報,對開學前後江蘇大、中、小學生的10起學校食物中毒事件進行處理,要求各級部門引以爲戒,按有關規定力求不再出事。並對發生中毒的地區和學校嚴格追究、嚴肅處理。
據悉,食物中毒事件分別發生在揚州大學(荷花池校區)、南京育英第三外國語學校、無錫市金橋雙語實驗小學等大、中、小學,蘇南、蘇北均有,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及時救治,有效控制了病情。
經調查發現,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學校食堂管理不善,制度落實不到位,誤用亞硝酸鹽及變質食品原料;二是有的學校食堂設施條件與學校規模不相適應,超負荷運轉,存在衛生安全隱患;三是部分學校靠社會“送餐”解決師生用餐,監督管理無法保障;四是學校周邊“小餐飲”衛生狀況普遍較差。揚州大學已對誤用亞硝酸鹽造成食物中毒的有關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江蘇省教育廳表示,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文件要求上,要真正落到實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的領導以及具體職能部門要引以爲戒,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和《關於認真做好新學期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管理,力求不再出事,確保不出大事。已經發生食物中毒的地區和學校要嚴格責任追究,嚴肅處理,決不姑息,並將處理結果報江蘇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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