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夫妻生活”不和諧,第二天早上竟強姦了自己的親生女兒。記者昨日從海珠區法院獲悉,這個喪盡人倫的“父親”———四川籍外來人員宋某因犯強姦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海珠區法院審理後認爲,經審查,被告人宋某犯強姦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宋某無視國家法律,喪盡天良,與未滿14週歲的親生女兒發生性關係,其行爲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構成了強姦罪,應從重處罰。因此,海珠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宋某,今年36歲,四川人,10年前與妻子一同來廣州務工。案發前,宋某夫婦帶着女兒小娟(化名)租住在廣州市海珠區的一間出租屋內。宋某是個泥水匠,工作、收入都不怎麼穩定,卻常常嫌做酒店服務員的妻子阿慧(化名)賺錢少,脾氣暴戾的他還因此常常打罵妻女。
今年4月19日,阿慧一早就外出上班,正上小學五年級的小娟因雙休日不必去上課。早晨7時許,宋某從睡夢中醒來時仍處於鬱悶狀態———由於頭天晚上妻子下班回家已經很往晚了,他沒能和妻子“親熱”成。這個時候,宋某看見了在另一張牀上熟睡的女兒,竟心生歹念,在親生女兒身上滿足了自己的獸慾。完事後,宋某壓低聲音,對啼哭不止的女兒惡狠狠地甩下一句“這事不能告訴別人”後便離家而去。當晚,阿慧下班回家得知丈夫的醜行後毫不猶豫地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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