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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積壓執行案件,11月底清理完。“拖拉”法官重可開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鬆有表示,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要在11月底前清理完積壓的執行案件,今後再出現無故超審限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辦案法官要受到最重爲開除的處分;而對於一些長期不還債務的“老賴”,法院正在考慮在網上公佈其姓名。
黃鬆有表示,法院在清理積案中將與法官責任追究制度結合起來,對於那些無正當理由超期未執結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人員,要按照有關懲戒制度的規定堅決追究責任。今後,如果再出現無故超審限的,辦案法官應受到警告至記大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提請任免機關免除法官職務。
據瞭解,最高法院目前正在制訂一項舉措,懲戒一些讓法官撓頭的“老賴”,促使他們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後一些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姓名及案件情況將在中國法院網上公佈。日前,一份《關於在中國法院網公佈民事案件被執行人名單的通知》已提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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