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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如今,私家偵探已經將賺錢的重點轉移到孩子身上。
天津的學校開學一個多星期了,各學校放學的時間都比較早,這給一些貪玩的孩子以“可乘之機”,有的孩子藉口補課或是自習,總不按時回家。很多家長想知道孩子到底在幹什麼,擔心孩子在外面學壞,卻沒法與孩子溝通,所以個別家長想到了僱了人專門跟蹤孩子。在本市某大學就讀的小劉近日經常感覺有雙眼睛在看着她,無論她在哪,她的一舉一動都瞞不住自己的父母,後來她才知道,原來她的父母居然僱人來“跟蹤”她。
按照小劉提供的傳呼,記者與這名“職業”跟蹤孩子的男子取得了聯繫,記者用不同的身份打了3個電話,而他們回電話的時候也是3個人分別在不同的地址回的電話。一位自稱姓楊的先生在電話裏告訴記者,他在本市已經從事這個行業4年了,很多家長通過他的“調查”掌握了孩子在校內校外“越軌”行爲的證據,他跟蹤的孩子小到小學三年級,大到大學剛畢業。“很多家長請我的原因是因爲孩子的學習成績突然下降,或者原本夠用的零花錢突然吃緊,並常以各種理由向家長要錢,家長怕孩子貪玩或者搞對象影響學習,所以要我協助調查一下。”
楊先生隨後說道:“一般來說,跟蹤主要是我一個人,不過要是‘情節’需要,我還可以找幾個人分別跟蹤,如果家長需要圖片、錄音等證據,我們也可以提供。總的來說,我們每次收費2000元,跟蹤時間爲1個星期到10天,如果沒有結果,我們會繼續跟蹤下去。”爲了表示誠意,他還約記者與他單獨見面,說等一切條件談妥後,先付一半定金,等“事成”再付另外一半。
▲▲家長
都是爲了孩子好
昨天,記者與小劉的父母取得了聯繫,他們說:“我們平時比較忙,孩子快要考研了,可原本不錯的成績突然下來了,而且最近經常不回家,我們擔心她被什麼人帶壞了。”這兩位家長認爲,如果強行詢問,肯定會侵犯孩子的隱私,倒不如找個人對孩子進行一下調查,然後再加以引導教育。由此看來,家長們的出發點都是爲了孩子。
▲▲孩子
我們也該有隱私
記者在個別校車上和學校裏隨機採訪了幾位同學,他們的看法是:小孩也要有隱私,家長不能過多幹預他們。小劉在電話裏說:“得知家長僱人跟蹤我後,我特別氣憤,我已經成年了,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交朋友也好,玩也罷,家長沒道理強行干涉,我覺得父母跟蹤我是對我人格的侮辱!”
□教育專家
教育孩子要正確引導
教育專家孟育羣說,他們的調查顯示,家長普遍對孩子很不瞭解,現在,孩子們的成人感很強,且都希望家長尊重他們,他們更願意家長把自己看成有判斷能力的大人來對待。所以,一提到跟蹤,很多孩子都很反感甚至氣憤。
教育孩子首先要多抽些時間關心孩子,多培養孩子其他方面的能力等,這樣孩子才願意多與父母溝通;其次,家長要和孩子建立良好的朋友關係,不妨可以試試“換位思考”,從孩子的位置去考慮問題,尊重孩子的觀點和行爲,引導孩子用成人的方法看待問題;這樣孩子才能從家長的角度出發,理解家長。第三,即使孩子做錯了什麼事,家長也不能對孩子大發脾氣,應該坐下來,幫助孩子分析犯錯誤的原因,才能達到教育的目的。
□律師觀點
跟蹤成年人違法
昨天,記者電話採訪了從事個人隱私案件研究的屈玉林律師,屈律師說,對於類似的“私人偵探”,我國公安部早在1993年發佈了《關於禁止開設“私人偵探”性質的民間調查機構的通知》,工商部門所頒發的營業執照中也很少允許個人或單位從事跟蹤,可見,這種跟私人調查的行爲是違法的。然而我國目前還沒有關於跟蹤孩子是否犯法的法律,很難判斷家長這樣做是否違法。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規定,監護人有權利知道被監護人的生活情況,況且被監護人尚未成熟,沒有判斷是非的能力,從這個角度說,家長僱人跟蹤孩子是“合法”的,但作爲律師並不提倡。如果被跟蹤的是成年人,這就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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