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3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03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休息,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休息,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28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的假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