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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官司我一定要打,不然我20年的研究成果豈不成了誇誇其談,連自己的知識產權都不能保護,今後我還如何去給別人講無形資產。”這是《無形資產學》一書的作者蔡吉祥先生見到記者後講的第一句話。蔡吉祥要打的官司是狀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副院長汪平、《國有資產》雜誌社副主任鄭偉等四人,以及中國統計出版社。訴訟原因是蔡吉祥發現統計出版社今年3月份出版的《最新無形資產評估方法、技巧、參數與案例分析》(以下簡稱《最新》)一書中有28萬字是直接從自己的著作《無形資產學》一書複製而來,而自己的《無形資產學》實質內容總共33萬字。汪平是這部書編委會的主任委員,鄭偉等另三人均是副主任委員。原告:我的著作83%被抄襲
蔡吉祥是我國最早研究無形資產的學者之一,從1984年開始研究,並因其成果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5年,蔡吉祥創立“無形資產學”,並於同年底將十餘年的研究成果彙集成書,書名爲《神奇的財富: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學導論)》,在天津市版權局進行了作品登記,1996年3月由海天出版社出版。此後,蔡吉祥又先後於1999年和2001年以《無形資產學》爲名兩次修訂再版。
蔡吉祥說,今年6月,他在上網時,發現多家網上書店和圖書網在推銷一本名爲《最新無形資產評估方法、技巧、參數與案例分析》的書,經搜索他發現這本書的目錄與自己著作的目錄極爲相似,便善意地以爲這是一部工具書,也許引用了自己的成果。但是當他在天津的一家書店花了將近700元買到這部三冊的圖書時,發現情況並不是這樣。“我的《無形資產學》一書中有12章內容被一字不差地搬進了《最新》一書,佔原書的83%,甚至連我原著的兩處筆誤都原封不動。”蔡吉祥將兩部書放在記者面前逐頁翻閱。記者看到《最新》一書沒有印數,沒有寫明編者,只有編委會成員。
在《無形資產學》第25頁,蔡吉祥將“特許經營權”誤寫成“特權經營權”,在《最新》一書第29頁中也是如此。在《無形資產學》第324頁下部的註釋中,有一英文字母漏掉,《最新》一書也照樣漏掉。
而讓蔡吉祥感到可笑的,《最新》一書多個章節的核心內容是照搬《無形資產學》一書,比如講知識產權不等於無形資產、商譽不是無形資產的代名詞等他本人最早提出的觀點,但是在這部書後面的章節中則又批駁了這一觀點。“後面肯定是用了別人的文章,前後不一致。”蔡吉祥說:“我不知道這些侵權者到底懂不懂無形資產:明明是宣傳無形資產的書,卻要剽竊別人的無形資產?”
蔡吉祥毅然向天津一中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衆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爲,銷燬侵權書籍的印刷版及所有庫存書,在全國權威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依法連帶支付侵權賠償金等費用共計75萬餘元。被告:我與該書的編寫、出版毫無關係
據瞭解,《最新》一書的編委會主任委員汪平是天津財經學院畢業的博士,理財學研究的權威。
在記者採訪了蔡吉祥先生後,隨即用電話採訪了汪平教授。汪平教授非常委屈,說自己完全是稀裏糊塗被扯進了一場官司,直到8月份得知自己成了被告,此時纔在出版社見到《最新》這部書,在這之前,這部書的書稿、樣書一律沒有見過。
汪平說,大約在2002年底或2003年初,一家雜誌社的人給他打電話,說一些從事實務工作的同志要編寫一本無形資產方面的工具書,想請他做編委,汪平答應了此事。後來,雜誌社的人將該書目錄送到了汪平的辦公室,要求汪平審閱,審閱完後,付給他審閱費2000元。在簽字的時候,汪平發現那張紙上有“主編”兩字,但並沒有編委的位置,汪就問,我簽在哪兒?那人說全都簽在這兒。汪平雖覺不妥,但收下審閱費,不可能不簽字,所以就簽了字。在這之前以及審閱目錄的過程中,從來沒有就所謂“主編”的問題進行過商議。“如果沒有原告蔡吉祥先生的一紙訴狀,我終生都不會知道天下竟然還有以我爲‘編委會主任委員’的這樣一本書。”汪向記者聲明,該書除了在審閱目錄的環節上請他做了審閱之外,其稿件的組織、編寫、修改、定稿、出版、發行等,他全部一無所知。他從來沒有接受過該書的“主編”一職,履行主編的義務、承擔主編的責任更是無從談起。
汪平對記者說:“我將高尚的研究道德視爲自己的生命,因此,我極爲憎惡剽竊等一切不正當的手段。在我心中,真正的學術是神聖的,是不容玷污的。現在,卻碰到這樣的事情,真是悲苦莫名!”
汪教授最後聲明,他與該書稿件的組織、編寫、修改、定稿、出版、發行等毫無關係,不能承擔主編之責,請中國統計出版社儘快改正該書的署名,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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